一個路人甲上班經過看到一個乞丐,覺得可憐就賞他10元,乞丐很感激說謝謝!一個禮拜後又經過,一樣賞他10元,幾次之後,乞丐就不說謝謝了,當成習以為常。突然有一次路人甲又經過,但卻只給5元。乞丐就問說為什麼變少了?路人甲就說,最近交個女朋友,花費不少。乞丐就一巴掌打過去,說著:你把我的錢拿去養女人了!把我的錢還來!
台灣太多欺善怕惡之徒了
忍讓也可以說是一種施捨 不該忍讓卻忍讓 等於是讓負能量坐大
oiio wrote:
看你可憐告訴你個故事(當事人告訴我的)
一天小明喝醉酒跟一起喝醉酒的夥伴說
2000元拿去 買了你新手錶
喝醉酒的夥伴收了2000元把新手錶給了他
隔日所長跑來小明家找小明(夥伴報失竊)
並翻箱倒櫃的找證物新手錶
所長做完筆錄跟小明說
這小case交給我處理就好~沒事沒事
然後用偵防車載小明到地檢署
檢察官看完筆錄碎碎唸說這種小事根本不用送地檢署
跟小明說 沒事你可以回去了
小明回說 麥啦 我還是留在這裡 還有免錢飯可以吃
檢察官說 你這個人真趣味 要讓你走卻不走...說到底怎回事???
小明雙手一攤回說
怎回去?莫名其妙被載來這..身上又沒有錢 還是留在這裡還有免錢飯可以吃..
檢察官跟法警交待後說 你跟法警去領取1000元車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