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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高中 陳漢寧的聲明

Vincent Chen4028 wrote:
兩邊都會有責任,不過...(恕刪)


先去看看兩篇文章的內容之後再來作討論,順便把陳生的十七號商店跟算命師也看一看吧...
anthrax7719 wrote:
老實說,時在是看不出...還是X把刀想炒新聞? (恕刪)


想炒新聞的是水果日報,而提供(相當程度不實)爆料資訊的是陳生家人﹍

有沒有抄,我不想再講,但是我想講的是:連以上事實都搞不清楚的人,的確
很難想像他有判斷的能力。
呵呵~得看完幾十頁驚天動,
地擲地有聲的辯論文才能發表下的拙見哩!
否則免不了惹得一身抄襲啊!

有句話說得好:天下文章本是一大抄!
有句話說得也不差:路遙知馬力!

以上兩句引用前人智慧,是不才得對於此事的看法.

在下應該沒有沒有抄襲之疑!
movieko wrote:
科技產品 是技術門檻...(恕刪)

無意介入此話題
如有冒犯請多體諒
不過
低調說一下
金庸我是不知道
不過古龍的小說模仿的很多喔
一直到今天
都還有好幾部妾身未明的
因為古龍喜歡喝酒
有時後他自己寫了什麼他也忘記了
所以從他還沒死就有仿作了
而且也都很像
導致後來連他的後人
都搞不清楚他寫了什麼
有興趣可以股溝一下
有很多資料的
自分で选んだ道だから 跪いても终点まで歩んで行かなきゃいけない!
不談道德問題,光就整個社會的總體利益來說
我認為文學獎評審絕對有義務剔除掉“原創性不足“的作品
文化創意產業的精髓在於原創性加上商業操作
藝術創作的精髓也是原創性
從古自今偉大的藝術家大多是某個流派的開山始祖
創造出前人沒有開拓過的領域
不管陳生有沒有抄襲,事後態度好不好
他的作品因為原創性不足而價值低落到“不足以得獎“
這有啥好爭議的?
我是很強烈的懷疑這些評審在審查前沒看過九把刀的東西
如果有,不可能會把獎頒給陳生

原創性的精神加上適當的經營能帶來龐大的實質收益
這已經是早就證實的道理,撇開道德和正義,這是很現實的利益問題
原創性不足的社會,就不會有偉大的作品、商品、品牌、產業
大家就只能靠狂加班流血尿削價代工賺辛苦錢
台灣的教育從來都是以“重現標準答案“為優先
造就這樣的結果,真的很有檢討的必要
而自詡為地位崇高的文學獎,更應該要堅持原創性的價值
就算陳生是沒有抄襲模仿那些東西真的都是他自己寫出來的
但跟別人的東西很像,這已經註定他的東西沒有太大的價值
至少,沒有獲獎的資格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請問大人,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幫你有圖有真相一下...(恕刪)


感謝您情意相挺,下次我家的鹹魚寶劍你若有需要不用客氣


movieko wrote:



就像這個好笑的...(恕刪)


都跟你說是假設了,不用罵人愚昧啦,

至於多數暴力,
小弟才疏學淺,德薄勢微,
沒有代表01眾多大大發言的權利,
只是小弟的看法不小心跟大多數人想法相同而已,
我沒有模仿喔!


Lutz wrote:


根據大清律例, 假設頂多掌嘴兩下...(恕刪)


星爺說無罪耶,大大太久沒複習了啦~
dudance wrote:
當然是可以檢驗的一顆...(恕刪)


一篇相似可以當巧合、二篇相似可以說偶然、三篇相似當老子是笨蛋嗎?
有些情況不是法官判了算
例如如果有個人老母掛了都還沒出殯,他拿了老母的保險金就找了7-8個妹花天酒地開轟趴
在法律上有罪嗎? 當然沒有,但是我想十之八九的人都會覺得這傢伙真他X的混帳王X蛋
 
今天一個創作者不論他是15歲35歲55歲,是學生是作家
他也許抓的很準,就是正好在不構成侵犯著作權的邊緣
在法律上有罪嗎?當然也沒有

但是一個創作者去竊取別人的創意來當作自己的,這種人就真是他X的混帳王X蛋

也許過幾個月這件事就沒幾個人記得了,不過就像朱學恆說的
這件事GOOGLE會保存的更久,將來哪天陳生的老闆或教授或同事哪天閒閒無事在GOOGLE上打了陳生的名字一查
到時候可精采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看到陳同學聲明的前幾行
很抱歉,我沒有繼續看下去的想法
任何的聲明在他前幾行對不特定觀閱者的攻擊言論下,已變的絲毫無意義
雖說是高中生,思想觀念還未臻成熟,但也不可如此

我想,陳同學自己做了什麼事情自己非常清楚,在此我也不多說
沒有人不會做錯事情,重要的是知道錯了然後去改

在法律上,我想陳同學是沒有觸法的,但輿論的觀感.社會的看待在日後都將會影響陳同學許多
我認為,不管這件事情誰對誰錯,大家應該好好的坐下來談談,如何使對社會的傷害最小

另外對於評審,真的可以這樣獨斷?這個我表示存疑,對於陳同學作品之"原創"與否,是可以用0與1來界定?
年輕學子在作品的撰寫上,如非完全原創,藉於鼓勵之意,是可以予以說明後,還是可以給獎

但評審等大人們的既有觀感,反將此事推到難以收拾的地步
另加上媒體之搧風點火,讓此事更如野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

如果此事未處理完善,日後成為"案例",被後續者引用,試問該當如何?
alex0 wrote:
看到陳同學聲明的前幾行
很抱歉,我沒有繼續看下去的想法
任何的聲明在他前幾行對不特定觀閱者的攻擊言論下,已變的絲毫無意義
雖說是高中生,思想觀念還未臻成熟,但也不可如此...(恕刪)



跟我一樣,開頭就用這種方式〝破題〞給非支持者扣帽子

後面會有多精闢的見解?

呵!

我可以回想我16歲時腦袋都裝些什麼,所以我可以理解他的態度

但等到他25歲吧再回頭看看他現在這樣的態度表現

如果他還有良知 他可會有多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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