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ry. wrote:那你要如何證明?從25樓裡面找到50個人幫你聯署證明嗎?如果你很想幫他付請假通勤過程損失的費用那就告吧...(恕刪) 幹嘛需要找50個幫忙聯屬證明??提告後檢察官發文請01提供發言資料(01對這方面的事情應該已經駕輕就熟了)或根據原告自己提供的相關資訊認定有無公然污辱的事實有就起訴沒有被告頂多就不起訴而已慘的是被告要全省各地趴趴造他住台北在台北告你你住高雄可是要千里迢迢啪啪造內這樣子是誰比較慘真的謹言慎行阿~~~
你就慢慢造口業吧76.240.172.? 美國還是用國外IP你能不能來點行的有人幫我護貝起來那很好啊看我是添加文字進去來是刪除還是笑你沒種只敢用國外IP留言造口業就說過你只要上過的網站並留下痕跡slevin777 wrote:噗,感謝,不知道有哪...(恕刪)
讚讚讚讚 wrote:根據眾多好友查詢該帳號造口業的帳號在很網站註冊發表文章文章內容幾乎相同連帳號也相同當然我也警方協助列入調查IP的動作我也說過百密必有一疏 噗,說的可真神呢。還協助調查咧,說的好像條子是你小弟。快快,快把小的挖出來,真的是拭目以待,迫不及待。但你沒這本事。只能用鍵盤繼續瞎掰嗎?加油,因為你弱爆了。連打字都會缺字,真的是弱到鄉民直呼太誇張的弱。老話一句,有本事歡迎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