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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禁槍、廢除死刑、廢除體罰後的真相

台灣的治安或許還不算很好,但一般普通百姓,住家自衛還真的不需要用到槍械,熱開水,棒球棍,電擊棒,松香水,防身噴霧器...都不難取得.

再不然,我廁所裡擺兩罐鹽酸清潔用,很合理吧!

話說我手邊的刀子還不少,不過出門只會帶瑞士刀和小折刀.
給樓主一個贊

其實 人民的擁槍權其精神就在於人民自己才擁有最終的審判權
唯有對自己政府的施政有信心的國家才敢發槍給人民而不怕人民倒戈
面對許多的不公不義 強制執行的情況 有槍跟沒槍的賤民 情況差很多
而面對一些掏空、詐騙的人渣還可以開心的花錢住豪宅,還不是沒槍的賤民沒法度呢

中國社會上許多攔路喊冤或者是期望包青天的現象還不是因為這些賤民完全沒影響力呢

不過,擁槍權代表一種責任
一種危險時必須挺身而出,保衛家庭的責任,而不是跪在地上乞求歹徒憐憫的人可以相比的
在現今社會 有這種犧牲精神的人已經很少了

以我的看法,連常備兵役都沒當的人,是沒有權利擁槍的
唯有後備軍人,同時無刑事犯罪記錄,而且固定接受點召的人才有資格擁槍

畢竟 真有戰事發生時 才發槍給後備軍人 會不會太晚了
國家既然要點召 教召 平時又不敢發槍給後備軍人
等到危機來臨時才要召集發槍 為國家犧牲
還真的認為老百姓兩三年點召一次就可以上戰場嗎
平時不給老百姓槍以便抵抗歹徒 戰爭時才發槍給老百姓抵抗外敵
這樣的後備軍人能打仗嗎
印象中台灣曾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內把槍發給個人(非軍警)-很久很久以前的金馬自衛隊時代.

但只是聽說,不曉得真的還是假的-不過我高中時代,學校裡就有五七步槍,那時軍隊也是用同一型號.
imhung wrote:
印象中台灣曾在特定時...(恕刪)


那是真的

金馬自衛隊
全名金門馬祖自我防衛隊

當時家家戶戶都有槍
還有機槍

里長還有火砲

但最諷刺的是
當時的金馬地區的治安好到幾乎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但也不排除當時是戰區的因素
wildwolf_tw wrote:
車子有規劃好的馬路給...(恕刪)


我相信通過審核的中產階級去拿槍

我相信這個族群不會犯罪

我相信這個族群只會拿來自衛

這是傳遞信任




反槍的人

倒是都說,誰誰誰拿了以後一定會怎樣怎樣

他們散撥的才是恐懼,還有對守法中產階級的不信任

Moblie01有讚可以按了!
嘿嘿!
原來只有中產階級才能擁槍...
這也好
中產的比較肯花錢買心安.

還是由警局賣槍比較妥當
不然到時候賣槍的生意一定又被黑道把持...
Jack.He wrote:
從事實美國政府提供的數據來看,
怎麼好像這句話事實上應該是倒過來的?
美國因為非法槍械氾濫,持槍濫殺的事件不斷,才讓更多的州立法同意人民在法律的規範下,
擁有自持槍械自衛呢?


不是的, 他說的沒錯.
美國可以合法持槍是開國精神所在.
動不得的.
但是槍械這種東西還是需要管制以免誤傷, 所以才會加強法律規範....
還記得西部片吧? 當時哪管什麼規定能不能帶上街?

澳洲也是發生槍手上街掃射之後才加強法律規範....
只是我還是覺得開放槍枝買賣並無不可.

但很重要的....槍枝的性能要被嚴格限制....
不過我也擔心.....一般少用槍的老百姓,
真正到需要用槍防衛的時候可能會因為心理因素
(大多數人都不敢槍口正對著人)
或是熟練度的關係而很難達成應有的嚇阻效果....

大概真的要有風氣加上訓練....
而且還要考慮一般正常人可能用槍做出蠢事....

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例: 有兩個笨蛋喝了酒之後, 想知道被槍擊痛不痛.
所以互相用空氣槍射對方的屁股.....

這兩個都是正常人....只是喝醉了而已...

imhung wrote:
台灣的治安或許還不算...(恕刪)


最中肯的我又來了^^

訛......

對方使用的是刀械 槍枝

要跟對方說 等一下 我去廁所一下嗎??...

到處潑嗎??

如果家人被挾持呢???

他們會攜帶大折 大噴 應該都不是小折相當的抵抗標的吧


若將 合法擁有槍枝 一開始就汙名化

害怕通過 害怕擁有

當壞人到處肆虐的時候

就只能保佑 別人家的小孩X不完 自己的家人運很好 永遠都會避開殘惡的歹徒

以上
M1A2 SEP V2 wrote:
我相信通過審核的中產階級去拿槍
我相信這個族群不會犯罪
我相信這個族群只會拿來自衛
這是傳遞信任


對人不要這麼有信心....
買槍跟取得執照的當時可能是正常人...
但正常人也有時候會幹一些蠢事跟出意外的....

這麼說好了, 上街開車會出意外的, 應該不只是無照駕駛吧? 有照的人出意外可能更多喔....
連博士生都會擋救護車了, 我對人其實沒什麼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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