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long wrote:
真不知道 法官 這各職業是誰發明的,
既然是人類, 就會有偏頗, 就會有犯錯.....
用人類做裁判???
NO..
21世紀起,應該用機器人做裁判,
機器人三優:
1. 不怠惰很認真
2. 不收賄很清廉
3. 不亂飆無感覺
機器人萬歲~惡魔
不是要用法理情判斷嗎
機器人哪來的情?
chuenjia wrote:
所以啊..你想的都是對的..別人想的都是不對的..
難怪要制定法律...
對啦..奪槍術練的很差...是歹徒自己把槍交給他的啦...
我想..你大概把專業訓練都當屁就是了...
你的自我感覺良好..更勝一絕啊..
現在不只是民粹了...還不能有不同意見...
再讓你混個兩年...那還得了...
恕不回應了...道不同..不相為謀..
perfectkiller wrote:
咳,你不覺得髮官是在用『結果論』來反推當時的犯案實況嗎?
dungeonronin wrote:
阿不阿呆不知道但如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