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尼走路 wrote:
既然是既定政策那又要...(恕刪)
聽聽就好
政策是人訂出來的
都是可以改的

mikewo wrote:
今天 法律上並未廢止死刑,且法院也判處犯人死刑,
法務部長簽核執行死刑,是你的職責,而不是你的職權,這樣佔著位子不做事,難道是想要上天堂.不如就換人做.相信冰姐一定敢簽 (佛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原來現在法務部長都可以訂定決策來違反法律,根本是提供了最壞的榜樣,改天人民也依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好了,
要我繳稅 罰單 福義務時,我是不是也可以說等公投過了,我再來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