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再說一次樓主是否要報仇關我屁事
引言自182樓
不知道樓主看到這句會不會感覺被人玩假的?
voyge wrote:
如果誣告無法成立又無法求償,是否有錢人可以無止盡的訴訟玩死窮人?
光出庭就不用工作了
真的只能這樣嗎?...(恕刪)
geo3425 wrote:
反告誣告不是解決這種人的唯一方法,法院收到濫訴控案,如無法慧眼篩選,
則是否可定一個「提起刑事訴訟者,若不起訴,應賠償被告精神損失、交通、請假出庭等費用」
(恕刪)
spencerk wrote:
矯往過正
讓弱勢的人更不敢輕易提出訴訟來捍衛自己權利,...(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再說一次,
如果樓主像本件原告一樣提告,
告對方誣告,
我就認為你像本件原告一樣無聊,
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