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

「這算是殺價的高招嗎?」續集–一場著作權法的爛仗–放榜了

台中小康 wrote:
再說一次樓主是否要報仇關我屁事

引言自182樓

不知道樓主看到這句會不會感覺被人玩假的?

Paulthegolfer wrote:

182樓
不知道樓...(恕刪)


因為看不到他的文,所以引用了您的文。

既然說不關他屁事,那還指責樓主浪費資源、無聊。

想想還真是有趣啊~
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voyge wrote:
如果誣告無法成立又無法求償,是否有錢人可以無止盡的訴訟玩死窮人?
光出庭就不用工作了
真的只能這樣嗎?...(恕刪)


據小弟所知, 是的, 且此事短時間無解....
小弟當初專利訴訟之案件
公司的研發團隊也非常生氣,
想反告對方誣告
律師也花了很多時間說明提出告訴後將得不償失
其論點與台中小康大大類似
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何很多"大"公司
除了聘請知名律師當法律顧問, 公司本身也養了很多位律師的原因
鴻海, TSMC等公司其律師群之堅強, 是業界有目共睹
或許謹言慎行, 小心行事 才是活在當今社會的最佳方式

geo3425 wrote:
反告誣告不是解決這種人的唯一方法,法院收到濫訴控案,如無法慧眼篩選,
則是否可定一個「提起刑事訴訟者,若不起訴,應賠償被告精神損失、交通、請假出庭等費用」
(恕刪)


若是這樣做, 是否又會矯往過正
讓弱勢的人更不敢輕易提出訴訟來捍衛自己權利
訴訟真的成為有能力訴訟的人的權利了
天平的兩端, 真的很難取捨

衷心期待真的能有公平正義的司法改革
更期待本篇有類似上述各位大大和平理性的討論
謝謝
spencerk wrote:
矯往過正
讓弱勢的人更不敢輕易提出訴訟來捍衛自己權利,...(恕刪)

法律講的是證據。
請析其理,為何「提起刑事訴訟者,若不起訴,應賠償被告精神損失、律師費用、交通、請假出庭等費用」
會讓弱勢的人更不敢輕易提出訴訟來捍衛自己權利?
geo3425 wrote:
法律講的是證據。
請析其理,為何「提起刑事訴訟者,若不起訴,應賠償被告精神損失、交通、請假出庭等費用」
會讓弱勢的人更不敢輕易提出訴訟來捍衛自己權利?...(恕刪)


請問你認為經濟強勢的人還是經濟弱勢的人了解法律或請的起懂法律的人?

如以法律是保障懂法律之人的常規,

經濟強勢及經濟弱勢的人哪一種人提告較易讓對方起訴?

如敗訴之人要賠償對方,(敗訴不一定代表其提告無理由,可能只是其不懂法律)

那你認為是否對經濟弱勢者是二度傷害。

你們不懂法律像兩面刃嗎?

立場不同看法即不同,

法律是很嚴肅的事請慎重討論。
mhjuang wrote:
請問這樣的話可以反控...(恕刪)

我問過,可以!
因為那個人只憑一面之緣就提告.也無法提出什麼東西被偷.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你認為經濟強勢的...(恕刪)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哎~!!!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10年前有個人跟我鄰居說:法律是很嚴肅?
我鄰居說:嚴肅個屁阿
法律就是生活
拿個雞巴當令箭



支持樓主題出告訴
這是憲法保障你的權益
台中小康 wrote:
再說一次,
如果樓主像本件原告一樣提告,
告對方誣告,
我就認為你像本件原告一樣無聊,
浪費司法資源。


司法機關的資源都是從我們繳的稅裡面來的. 我們都有出過錢, 怎麼可以讓這些司法蟑螂來浪費司法資源?! 今天要是有人無聊亂告我, 我一定給他去給他反告一狀, 亂回來. 不然這就叫做姑息養奸. 長遠來講, 當這些想要靠亂告來獲取利益的不肖人士明白了, 我們一般人不是好吃的軟柿子時, 這些人才不敢亂提告訴. 司法資源到時才真的得以有效利用.

我覺得有個網友說的對, 今天是樓主自己做研究, 不請律師, 自己上法庭來攻防. 對我們跟樓主一樣的這些市井小民來說, 無疑滴樓主成為了我們的一個典範. 只要自己功課有做, 有些錢是不用給律師去賺的. 再者, 樓主的經驗也可以給我們學起來. 網路的力量在於分享. 很感謝樓主把過程都PO上來.

最後, 樓主要提出民事訴訟反告回去...我問了我的律師朋友. 不妨可以朝著這件案子對你精神上的損失, 時間上的損失, 生活上所造成的不便所造成的損失為大方向來進行訴訟. 這些例子在國外都有成功的案例....國內就不知道了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你說了那麼多,你...(恕刪)



"不要到時沒告被人說你虎爛。(人說沒圖沒真相,等你的開庭通知書)"
.
.
.
.
.
小康哥....你說的很理直氣壯.....

在綠巨人浩呆那跟大家討論的時候怎麼沒這麼說呀.....
.
.
.
.
.
康哥...

康哥...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71923&p=112


.
.
想了解的朋友在第2樓有懶人包喔~
陽光~
  • 5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