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inlin wrote:以後警察攔檢順序是1...(恕刪) 話說瞄準輪胎根本沒用..之前新聞畫面...一台無牌車拖著一堆警察在台北縣市狂奔..警察也是對輪胎開好幾槍!!根本沒用,還跑很久咧一一..到最後是打死駕駛才停下來的詳細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gl=TW&hl=zh-TW&v=uQll5AiZ1vY&feature=related
在另一篇新聞中提到最後調查報告判定警方用槍並無不當但是因為嫌犯家境並不富裕,所以該員警基於道義立場負擔每月看護戶費用33000元...即使今天已經扯出案外案,該員警仍表示會照顧到出院為止...你是個好警察,我聲援你
jillstally wrote:警察真可憐,有人試圖衝撞還要站在那裡給牠撞,開槍還得究論原則,那乾脆不要警察算了,社會幹麻要公義,乾脆找流氓來當公義就好了阿,隨意開槍也沒有法則,規則是死的、腦袋是活的,下次請那個議員去參加站崗,看到有人衝撞請站好對空開三槍再追,O的!人都已經跑了咧,還給你在那裡開三槍,真是超白O的,事後還要員警負擔,政府、法律、政客...簡直就是龐大國家機器中的腐敗教育制度下的貪婪副產品裡面的寄生蟲旁邊的小嘍囉。 哈!!相聲的經典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