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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小渣渣犯案了....

把這些人全部抓去無人島上來個大逃殺好了

然後順便把那死活不認錯的議員也送上去

啊~還有那個出了事就轉眼不認帳的父母親

然後等到最後一個走出來後,再把它轟殺成渣!

天使的誘惑 wrote:


如果被陷害入獄結...(恕刪)


原本想靜靜的看大家討論就好了

但是一看到這種冤獄論的 實在是又忍不住了

因為怕冤枉 所以主張要廢除死刑

就算改成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

請問這樣冤獄就會減少嗎? 就不會有所謂的陷害了?

既然不會 那是不是也要廢除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

這樣腦殘迴圈下去 是不是乾脆把所有的刑罰都廢掉好了?

每次看到主張要廢除死刑的人 拿出冤獄論 就實在覺得這些人腦袋到底有沒有邏輯?

害怕冤獄的發生 應該要從強化司法體系去下手

而不是一昧的主張廢除死刑 因為廢除死刑根本無法降低冤獄的發生 到底懂不懂阿

人權丁丁們?
推一下~~

實在是在令人生氣~

拜託讓廢渣下地獄吧!!!
天使的誘惑 wrote:
如果被陷害入獄結果被...(恕刪)


若因此而廢除死刑

那才可笑

根本就是因噎廢食

真正該做的

是要要求法官在判案時

更要依證據..疑點

仔細的審判

若仍有疑點因再加強蒐證

以避免有誤判的情形發生


再者

除再增加法官的人數

來解決現在法官案件數目的壓力

才能仔細審著每件案件的真實

並增加法官的考核及淘汰機制

此處的考核

是針對法官對每個案件仔細程度

對案件的兩造當事人都是好處



該有罪的跑不掉

該無罪的才能還其清白

如此才能讓人民恢復對法律的信賴
my216005 wrote:
洪曉慧的背書不只有宗...
...
沒殺人的人都不一定善良了!有些人跟殺人犯的差異只在於他們不親手殺人或者間接殺人,以至於他們不需要付上法律刑責而已。
但這種人通常都比殺人犯更讓人髮指。(恕刪)


妳說的沒錯,這種人才是最該死,
像是以下這種例子 http://www.epochtimes.com/b5/6/9/7/n1446992.htm,該死的沒死結果還讓他放出來繼續危害他人;背後的那些始作俑者就是這種人。

還有假使像是洪曉慧這類的受刑人出獄以後再犯,那些幫她背書的團體也應該負上法律責任才是。


http://www.flickr.com/photos/skuldly/
在網路上說有個屁用,直接打電話去廢死刑聯盟大聲嗆聲才能讓那些推動
廢除死刑的人知道,社會大多數是不贊成廢除死刑,不然政客們永遠以為
要廢除死刑才是真正的人權國家,真是本末倒置.
joki77 wrote:
教育太鬆綁出了問題給...(恕刪)

不能同意再多了
就是這樣啊

給老師開單子的權力吧
遲到五百
作業缺交一千
翹課兩千
上課睡覺三千~~~~
打架一萬外加送警察局
當然~~父母買單


美國的調查一個中輟生的社會成本 可以高達百萬美元
在台灣 更是如此 偏偏就是沒人有魄力出來講
不投資在教育 錢就會浪費在監獄

有人知道方女的部落格嗎??
看報紙寫說很多人到部落格去留言祝福, 我也想去但不知道是哪個布洛格..
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其一啊...
情感面上我贊成死刑
可是理智面上我贊成廢除死刑

再怎麼強化司法體系
也還是有發生冤獄的可能性
因為執法的是人而不是神
就會有發生錯誤的可能

一槍斃掉
要是將來有新證據顯示這是冤案
你拿什麼賠給冤死的人?

要廢除死刑的話
該做的是相關配套的執行
提高假釋門檻與增加監禁刑期
現在的法官
沒人想做壞人
一堆窮凶極惡的要犯都判沒多久
過幾年就可以出來消遙了

很多人都說幹嘛花錢去養那些米蟲
不過這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

冤案是很可怕的
一個人要為了自己所沒有做過的事而被關
甚至被殺

如果被關個二十年
發現是清白的而放出來
雖然失去了青春
至少國家還會給你賠償
你還會有接下來的人生可以過

如果是斃了
那就什麼都沒了
就算讓全國一起為你致哀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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