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趁天氣好 出去走走吧....Jerry大大... 小弟不是有錢人...若有需要... 可替您盡些力...加油... Jerry媽也加油歡呼 哈哈,對啊,辦個事件車隊大旅遊,人數一定嚇死人。
有人提廠商為什麼不能提告? 當然能提告啊... 只是這做法不顧消費者觀感那麼樓主能不能說, 他家有電腦, 網路, 有問題的產品為什麼不能po上網? 01那麼多開箱文, 產品一定要是好的才能po上網嗎?同樣的道理. 廠商能提告, 我們消費者也能抵制, 拒買拒喝.我支持樓主.
難怪他們官方網站的一開始寫那一張聲明。http://www.vitali.com.tw/「但如有錯誤及誤植,「南亞食品」或其相關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受僱人,並不就該等資料負任何法律責任。如錯誤資料係由第三方所提供之資訊,「南亞食品」亦不負擔任何責任。」所以,萬一有事,責任在播出的東森新聞了囉?「本公司並不保證本站任何資料和內容並無侵權,如有相關事宜及建議,歡迎聯絡我們。但當本公司權益受到損害時,本公司亦有權採取一切法律途徑維護本公司之權益。」但是這樣子又怪怪的。如果他們侵權,他們歡迎被侵權的跟他聯絡,但是如果是他們被侵權,他們就要告人。是不是這樣子的意思啊?還有這樣子的聲明有法律效用嗎?有沒有學法律的網友可以告訴我們,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