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應徵的職務而定,如果是工程師,答97的錄取,因為你邏輯觀念很好!如果是管理職,答100的錄取,因為你知道賺的3元不是真的賺到3元,還有很多面向要考慮!-----------------------------------------如果年輕人給的是真鈔,老闆應該是沒損失,反過來說拿到假鈔就是損失100元,那3元我覺得應該跟假鈔事件分開看!
ICE9 wrote:請問當你收到假鈔你要...(恕刪) 若鄰居沒發現是假鈔的話那老闆當然是只有損失商品的價值以及找出去的錢但鄰居發現是假鈔所以要換回來時這時候老闆就要負擔換給鄰居真鈔100元的損失除非像我前面說的把假鈔拿去用才考以抵消假鈔的損失
其實答案只有 97 跟 100 兩種選擇 ,差別在那利潤的3元 ,選97 的是計算老闆實際的損失 ,不過我決得選 100 才是對的 ,因為如果沒有假鈔事件 , 老闆 "未來" 還是可以賣給下一個客人 來賺取3元的利潤....所以對老闆來說 , 他是損失100元...
會計分錄:借:現金 21貸: 銷貨收入 21鄰居持偽鈔索回100元之分錄借: 營業損失-鈔券短少 100貸: 現金 100有爭議的地方應該是這個借方科子目要掛哪一項費用而已, 金額100應該是無異議的總不會弄成下列分錄吧?借 銷貨折讓 3銷貨收入 97貸 現金 100
我家有演行動劇....(我家真的很閒呢)家人屬於197派,我97派總共演了5次,他們才理解。過程還被笑笨不會做生意,這樣以後出社會怎麼賺錢,演的我好累...最後是以一句「啊我這79元是你這個街坊(我爸當街坊)換給我的零錢裡的一部分啊」,他們才理解...kevinqdi大大講的就很好懂了啊。但是如果真的要做生意的話,我會把假鈔繼續留著找給別人。
richman12....若鄰居沒發現是假鈔的話那老闆當然是只有損失商品的價值以及找出去的錢但鄰居發現是假鈔所以要換回來時這時候老闆就要負擔換給鄰居真鈔100元的損失richman12您頭腦清楚趕快去做生意賺大錢吧!
給各位大大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商品賣給年輕人的價格是21元扣成本18元所以交易本身賺了3元不過交易中使用的是假鈔(跟鄰居單純的屬於我拿你100還你100無任何損益)所以最後損失100元賺了3元得到損失97元其實之前有大大提到過3元在交易當時已經是賺了..所以最後不需要再加3元用這種方式思考可得証應該是沒有100元跟97元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