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兄ID: kti 三個問題:1.你兩次寫的(超)幼稚,是對我本人做的評論嗎?2.你要幫助對方告我,是嗎?3.我要是被起訴,你真的要請我吃陶板屋嗎?你寫的文字充滿挑釁與嘲諷,不見得有多成熟===============================================================
我愛藍光 wrote:各位版友好:今年1...(恕刪) 可能每個人點不一樣吧..比如我認定我帳號就是一個虛構的角色帳號,本來也不代表我個人..怎麼羞辱我,我電腦前也是跟著笑笑..但觸及我家人坦白講我是會介意其實也是有點矛盾...畢竟都是吃五穀雜糧的,什麼原則的..還是看當下心境吧
01 大家打打嘴砲 無傷大雅我也曾經被01鄉民告 公然侮辱罪而且我沒有罵他喔 我是罵不特定的違停車 他以為我在罵他 就這樣告我害我向公司請假 大老遠從中南部搭車至新北 做筆錄開車開好遠 去法院偵查庭說明那傢伙除了去他家旁邊警局報案 後 就從來沒有出現根本莊孝維最後當然是不起訴結案這筆爛帳 你自己留著 我記住你了 老天也記住你了 新莊區的林先生
A辣愛怕跑 wrote:01 大家打打嘴砲...(恕刪) 我真的覺得台灣的司法要改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還要開車到北部...對方就是故意玩妳~知道告不贏讓你浪費時間也爽~話說美國常常在F 來 F 去 也沒有告來告去台灣司法不改 只會忙死檢警~
誠心地回應你:這件事情還沒有落幕,不方便總結教訓目前最大的教訓,就是遇到像你這樣的發言要保持冷靜========================================萬丈歪樓 平地起是非存乎一念之間========================================papageno wrote:誠心的請問樓主:在這件事上有沒有得到什麼教訓?還是依然怪東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