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an1156 wrote:
既然那些草莓族不爽,哪個國家比較好到到哪個國家去啊
那草莓巴頭哥不是一天到晚哭著要移民到日本去,還留這作啥?
chuchan1156 wrote:
當然成功者和失敗者就在這,成功者是賺22w,失敗者才賺22k
照這樣講巴頭哥是失敗者囉!!
chuchan1156 wrote:
到新崛江賣衣服,賣一個月就收了。
收了以後就開始做不合法的多層次傳銷做到現在囉? 何苦操賤業!!
chuchan1156 wrote:
前幾年屏東某年輕正妹到賣場偷奶粉餵小孩,法官卻以其情可憫輕判,讓人真無言
那想賺錢去做不合法的多層次傳銷的人,又該怎麼說? 人家只是要養小孩,有的人就只想賺黑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