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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暉文於TVBS表示有可能司機先動手?並表示林姓駕駛收的捐款是不是應該再捐出來?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話要整句聽完,不要只...(恕刪)


我剛好有聽到這段~你轉述的完全正確!
反正現在只要被斷章取義的....都受到砲轟!

陳揮文之前的說法也只是說:『假設如果是司機先動手呢?』(而且還引述中央社)
居然也被狂炮?

dohan8850 wrote:
等到事情前因後果查完...(恕刪)

喔, 所以你的意思是現在不允許任何人理性地談論此案件的可種疑點?
只能一群人蒙起眼睛拼命打手槍自high去相信自己所希望相信的, 對於各種問號一律視而不見?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喔, 所以你的意思是現在不允許任何人理性地談論此案件的可種疑點?
只能一群人蒙起眼睛拼命打手槍自high去相信自己所希望相信的, 對於各種問號一律視而不見?
...(恕刪)


喔~ 講到陳輝文就是理性討論各種疑點
講到其他不認同他的人 就是蒙眼自HIGH
只相信自己所相信的

心中早已有定見的你 難道這就是你所謂的理性?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robertren wrote:
你要不要再重新去仔細...(恕刪)



我只是說出目前確定的部份而已

最新的說法是Ma也跩了幾腳
只是還沒確認所以我沒說而已
以免又被指說是50萬拳民冠上去一廂情願的罪名

倒是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
那些事情是拳民冠上去的?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在台灣,千審萬審,都不如鄉民充滿智慧的公審。


剛剛看到一則新聞...隨機囚虐性侵檳榔西施 惡男求處無期徒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03/22544.htm#ixzz1lrMhYjea


希望擁有超高道德標準的50萬拳民們一起來全民公審這個可惡的混蛋, 理由如下...
1.性侵凌虐後將被害人丟棄路旁, 未自行報警未自行叫救護車, 與ma的惡行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2.被警抓獲後, 謊稱冤枉, 毫無悔意拒不認罪, 犯後說謊行徑與ma如出一則
3.施暴手段兇殘, 對被害人身心靈造成的傷害更是遠勝ma
4.此案件於去年9月發生, 至今五個月過去仍未有明確結果, 檢警調法官怠忽職守, 動作緩慢
5.犯後從未對被害人與家屬誠心道歉, 和ma一樣可惡
6.犯後繼續在家睡覺, 未自行出面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 與ma的行徑如出一則
7.三名嫌犯於犯後無人自行出面向檢警檢舉自己與同夥, 與ma幫的行徑如出一則
8.整起事件的過程比ma案更令人髮指, 人神共憤

基於以上原由, 此案的道德淪喪程度絕絕對對遠超過ma案, 所有犯行也比ma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不知為何卻不受拳民的關注, 故特在此批露
希望50萬拳民能立刻對此事件表達高度關注, 拱成頭版頭條, 去FB成立粉絲團
讓台灣拳民的高道德標準能夠言行一致, 對此類泯滅道德良知的案件一視同仁
不至於淪為實際上只關注羶色腥的假正義道德

等著看結果啊, 拳民們加油啊~~


p.s.
那個什麼rice7361的, 這個例子就當作是我的反證吧
那你的超高道德標準罪犯的例子呢? 不要破功軟掉啊, 趕快舉一個出來看看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剛剛看到一則新聞.....(恕刪)


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了
你要討論這個案子麻煩自已開個版

我的問題你還是在迴避丫
軟到縮回去囉?

rice7361 wrote:
哈我只是說出目前確定...(恕刪)

根據新聞夜總會, 與報載檢調透消息
你所稱...
=========
沒繫安全帶
沒付車資
沒有襲胸
搶司機手機
=========

以上都是有疑問的~~
出處上面說了, 不要找我問, 謝謝
玩球囉~~~

rice7361 wrote:
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了你...(恕刪)

喔喔喔, 所以還要另外開版就對了
高道德標準不是看到就要譴責, 是有選擇性的?
可以告訴我選擇性的標準在哪嗎?

另外, 不要急, 已經回復你了, 那你的例子呢? 顧左右而言他的人真的是我嗎?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剛剛看到一則新聞...隨機囚虐性侵檳榔西施 惡男求處無期徒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03/22544.htm#ixzz1lrMhYjea

希望擁有超高道德標準的50萬拳民們一起來全民公審這個可惡的混蛋, 理由如下...
1.性侵凌虐後將被害人丟棄路旁, 未自行報警未自行叫救護車, 與ma的惡行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2.被警抓獲後, 謊稱冤枉, 毫無悔意拒不認罪, 犯後說謊行徑與ma如出一則
3.施暴手段兇殘, 對被害人身心靈造成的傷害更是遠勝ma
4.此案件於去年9月發生, 至今五個月過去仍未有明確結果, 檢警調法官怠忽職守, 動作緩慢
5.犯後從未對被害人與家屬誠心道歉, 和ma一樣可惡
6.犯後繼續在家睡覺, 未自行出面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 與ma的行徑如出一則
7.三名嫌犯於犯後無人自行出面向檢警檢舉自己與同夥, 與ma幫的行徑如出一則
8.整起事件的過程比ma案更令人髮指, 人神共憤

基於以上原由, 此案的道德淪喪程度絕絕對對遠超過ma案, 所有犯行也比ma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不知為何卻不受拳民的關注, 故特在此批露
希望50萬拳民能立刻對此事件表達高度關注, 拱成頭版頭條, 去FB成立粉絲團
讓台灣拳民的高道德標準能夠言行一致, 對此類泯滅道德良知的案件一視同仁
不至於淪為實際上只關注羶色腥的假正義道德
.....(恕刪)


寫了落落長一堆 看完只讓我聯想到一件事

警察在路上將違規車輛攔了下來要違規開單

警察 : 行照、駕照!!

開車的人盧說: 難道就只有我違規嗎? 難道別人都沒違規?
為什麼你不去捉其他違規更嚴重的人 為什麼你不去捉其他
殺人放火、強盜搶劫、違害社會的人 難道我的錯比他們還
要嚴重嗎? 你們警察是沒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嗎?

警察 : ...... 行照、駕照!!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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