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都錯了吧
既然是車道就沒理由占住別人的路權吧
路不是你們兩位的
要嘛找個空一點的地方
看要收門票釘孤隻
至少還會賺一筆
自以為是的用路人說什麼路權

randyj wrote:
還沒看樓主所po的影...(恕刪)
randyj wrote:
說真的
這樣想好了
以機車路權來說
有劃分快慢車道時,機車要走慢車路或外側車道
那機車算不算慢車...
如果不算慢車
何必要強調有沒有劃分快慢車道來分別不同方式行駛
randyj wrote:
再者
如您所言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應該要讓道給要超車的人
如果大家都把法規寫的應該
都視為不一定要遵守
那麼設置快慢車道與超車道
似乎又失去意義了
randyj wrote:
原本回文
只是希望開版的樓主想一想
或許站在法律上還能站得一些
但站在自己的生命安全上來看
真的很不安全
也不建議有人因為這樣跟人起衝突
randyj wrote:
大家都騎過機車,感觸應該很深才對
您覺得騎在內車道跟外車道,哪裡比較容易汽車相衝突?
有時候,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法律立場對自己是有好處的
但您也不希望每天在快車道跟汽車搶道爭執吧。
而不是堅持"應該"不一定要遵守
就是因為這些應該
才會有爭執不是嗎?
政府給你合法路權走,就去善用,才是王道。
雲遊台灣 wrote:
畫面中的路段是位於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