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11 wrote:
講白了就是怕那些飆車的死小孩會報復,會提告,所以不敢去管他們,
而一個五歲的小朋友沒有行為能力,打個一兩下又沒關係,打他還是為他好呢
...(恕刪)
你說的是真的
警察都不敢管了 要我們去管? 很難吧
所以是你例子舉太爛了吧?
但是至少在日常生活自己能力所及的部分
不管是五歲小孩還是大人,只要是自己權利受損,該維護還是要維護阿
不要說只是五歲小孩拉
我相信要是換成一個成年人來幹樓主薯條 我相信樓主照樣會拍他手的
打他是為他好
對方是成年人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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