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義消救人反被告 判刑4個月 --


nhobkimo wrote:
拿父母的命在賺錢的畜牲


用詞還是收斂一點比較好..
有些人或許有雅量;但有些人不見得有...


p01p02p03 wrote:
很明顯因為屬於重大過失 需判刑


刑法上沒重大過失這玩意...
民法上本案最多也就是抽象輕過失,認為是重大過失的說法有點誇張..
無敵娘娘槍 wrote:
刑法上沒重大過失這玩意...
民法上本案最多也就是抽象輕過失,認為是重大過失的說法有點誇張(恕刪)


所以就奇怪了
刑法不是號稱有刑法謙抑性與最後手段性原則嗎
刑法要求的不是最低標準,最低標準達不到才要處罰嗎??

為何民法上不處罰的刑法卻是有罪呢




情況換成另一種情況:

民間救難人員在山壁上援救受困人員,在有攜帶豬鼻子、座帶跟繩索之情況下,僅告知被援者下降時應多注意

岩壁狀況,卻沒有強制被援者之確保有無落實,最後高速墜落,那這樣情況有會有甚麼不同?

隨便講講 wrote:
刑法不是號稱有刑法謙抑性與最後手段性原則嗎


這也是個很複雜的問題,不過不是很精確的來說
刑法保護的法益有很多(例如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越是輕微的事(也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偷包泡麵),越不會去動用到刑罰
但人命關天就就不能太"隨便",不然等同叫人做事的時候不用太去注意一些本來應該要注意的事
另外刑法是要求你不要做"刑法上所規定的事",哪怕你的動機目的是良善的.


隨便講講 wrote:
為何民法上不處罰的刑法卻是有罪呢


嚴格來講民法上不是在討論"處罰"的問題,是要不要賠錢的問題.
民法主要是處理私法關係,簡單講往往是和"賠償"有關係,它只處理該不該賠的問題,如果有人做了沒有"好處"的事,但對別人而言卻是對別人有"好處"時,就會重輕認定調整當事人的"賠償範圍",甚至免除賠償.


Chater wrote:
民間救難人員在山壁上援救受困人員,在有攜帶豬鼻子、座帶跟繩索之情況下,僅告知被援者下降時應多注意

岩壁狀況,卻沒有強制被援者之確保有無落實,最後高速墜落,那這樣情況有會有甚麼不同?


要看具體情況,例如你沒有確認安全扣環扣緊就讓他垂降,最後導致鬆脫失速死亡就會有過失
如果你都確認了,但是他自己操作不當失速墜落你就沒有過失,因為法律上無法要求或是期待你只因為講了一.二句話就可以讓受救人成為"垂降"高手..
無敵娘娘槍 wrote:
刑法保護的法益有很多(例如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越是輕微的事(也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偷包泡麵),越不會去動用到刑罰
但人命關天就就不能太"隨便",不然等同叫人做事的時候不用太去注意一些本來應該要注意的事
另外刑法是要求你不要做"刑法上所規定的事",哪怕你的動機目的是良善的.


所以刑法要求的注意標準要比民法要求的還要高嗎??
如果民法要求只有重大過失才賠錢
為何刑法要求要到專家水準

這樣的判決只是嚴酷法匠思維 , 僵硬的嚴酷的解釋法條
要求專家(消防局的消防救難員)的標準,直接套用在非專家的志工上
非專家的應注意能注意的標準 要跟專家一樣嗎??


這樣判決的結果就是
志工的水準一定要達到專家級
志工的水準如果還不能夠達到專家級 是犯罪行為 因為你注意能力不夠
那有多少人可以到達專家級 專家級隨便上幾堂訓練課就可以達成嗎?

你CPR技術不到醫師水準 別去救人 (CPR別推廣了)
你不到專家水準 別去扶老太太過馬路

整部志工服務法廢掉好了,改成專家無償服務法





隨便講講 wrote:
這樣判決的結果就是
志工的水準一定要達到專家級
志工的水準如果還不能夠達到專家級 是犯罪行為 因為你注意能力不夠
那有多少人可以到達專家級 專家級隨便上幾堂訓練課就可以達成嗎?

你CPR技術不到醫師水準 別去救人 (CPR別推廣了)
你不到專家水準 別去扶老太太過馬路

整部志工服務法廢掉好了,改成專家無償服務法...(恕刪)




社會關係本來就冷漠阿,
這樣的情況下,倒不如立法讓人有所遵循。
小弟也是義消兄弟…

這個判例讓我覺得…

台灣並沒有落實好心的撒瑪利亞人條款
國家也應該有此條款,甚至訂定成法律!

法界人士永遠只會在玩文字遊戲

而這種家屬應該被人肉出來遊街示眾!
讓大家批鬥一番!

反正台灣的大革命時代也差不多快來臨了

只是不叫文化大革命,叫正義大革命才是

slodnet wrote:
反正台灣的大革命時代也差不多快來臨了

只是不叫文化大革命,叫正義大革命才是...(恕刪)


會嗎? 台灣人不是最好統治的嗎?
隨便來個議題分化一下就咬成一團了..
歐買尬~
嚇死我的毛了~!

以後看到有人溺水,拖上岸就好,
千萬不要做CPR,除非有CPR或相關救護的證照,

不然到時又被告了~~~~
請問樓上版兄
你有拖上岸的專業資格或證書嗎?
沒有的話...
那先準備好600萬等著吧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