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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不可...關於西施過肩摔!!...版主你自己歸類好了!!

在台灣
只要長的正
做什麼都有人支持
一點錯都沒有
一點責任都不用負
悲哀啊~~~
男人果然只用下半身思考
看新聞已經不是新手警察了
帶著情緒執法,那遇上的民眾不就倒楣活該
如果西施帶槍或拿刀襲警槍殺她我都沒意見
很簡單的說=執法過當
既然是勸導西施~
感覺好像在找麻煩~
我們的馬先生不是都說依法行政嗎???
被國罵~
就錄音提告囉~
何必摔人~
難到西施拿的手機是武器嗎??

那員警如真正遇到流氓黑幫~
會那麼神勇嗎???

原來西施還是大有來頭的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8/91-2589086.htm
嗆辣西施顏如憶登《尤物》4月封面女郎


這就是台灣社會的病態.1當場汙辱執法人員.還國罵.換成國外早就死得很難看.公權力在哪.

太過自由的社會就是這種樣子嗎.2執法人員EQ過低.要逮捕不找個女警來處理.是把那個妹妹當

現行犯逮嗎.如遇到大流氓怎麼不這麼做.我想這次事件.都有錯雙方該都要檢討

給社會上了一個錯誤的示範
雖然檳榔西施嘴巴很嗆,
但不爽你可以告他公然侮辱阿!
有必要這樣子嗎?
遇到真正的罪犯時,不知道那位警察大人
反應是否有這麼迅速、確實。
crusher wrote:
不過,穿著內衣賣內衣不犯法,那為何穿著內衣賣檳榔就犯法?

至於這個西施,穿著清涼到底犯啥法律?也請波立士大人告訴我們這些小民吧!

法律沒有規範,自行執法,根本不配為執法人員


自以為很聰明

以前秀朗橋下來左轉接環快檳榔店就跟事發那邊一樣多

縣政府也懶得跟檳榔攤囉嗦

就派警察24HR站崗

紅線臨停買檳榔就罰買檳榔的

一直站到檳榔店收攤

如果今天內衣專櫃小姐天天穿內衣賣商品

看看會不會被幹到翻掉
警察是人,不是工具,警察也有情緒
面對蠻橫無理市民,當街被辱罵,火也會上來
有多少人關注員警感受

警察作為一個執法者,在外就代表政府,應該要有一定權威和尊嚴!
辱罵公職人員,在英國是一個可拘捕的罪行,
在台灣有可能變成執法過當

警員面對市民時,會因應對方使用的武力而採用適當的反應。
但很多狀況是因人而異,遇飆車族就可以武力壓制,但遇西施就不行
這會讓員警處理類似狀況會無所適從,動則得咎
有些員警較軟弱,遇到挑釁時只會一味錄影蒐證
這時,也會被批評公權力不彰

辱罵員警,員警該默默蒐證,還是拘捕
這一部份應該有明確對應措施,警察高層也應該要力挺基層員警,而不是先處份再說
否則訓練有素、身經百戰的雄獅,
也會處處被政府拑制,變成一隻無牙無爪的紙老虎。
vincentcheng77 wrote:
如果今天內衣專櫃小姐天天穿內衣賣商品
看看會不會被幹到翻掉

怎麼個被幹翻法?被誰?

好奇阿~
是真的覺得警察太暴力了,就算不是警察打女人也很過分吧...更何況那個西施身材不錯阿,腿很美喔,怎麼打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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