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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應改以終生監禁。

BSA wrote:
台灣一些冤錯假案都是...(恕刪)


所以可以因此因噎癈食 ? 人非聖賢 難免有錯

大大沒有犯錯過?

假如臺灣往後都沒有死刑 配套是什麼? 終身監禁? 罪大惡極者 也是如此?

如果像陳進興般 關個幾年 再出來 連殺數人 強姦數十人 請問誰要負責? 誰能負責?

還有為何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要活在這種驚恐環境 害怕自已或家人為下一個受害者

老實說如果我家人受害 在沒有死刑情況下 我覺對會親手制裁犯人!!

我不是聖人 我不會選擇原諒 我只知道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SHINER wrote:
隨便你講,等你妻兒遭...(恕刪)

+111111
到時候樓主還能原諒加害人,
我馬上跟白冰冰一同去跟你磕三個響頭,
說到做到!絕不二話!
BSA wrote:
台灣一些冤錯假案都是...(恕刪)


因此因噎癈食? 如果是罪大惡極者也不用死刑?

死刑真能終身監禁? 做的到嗎?

如果關個幾年就出來 像陳進興般 連殺數人 連姦數十人 請問誰要負責? 百姓活該倒楣就是?

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 他們沒有人權嗎? 難道只有加害者才有人權?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可以放棄認養嗎?
納稅給廢渣政府已經是很 e04 了, 還要養那堆人一輩子哦...

既然有人如此大德, 政府應該美其心願,
開放讓大家認養吧 !

當然是樓主優先, 44人可任君挑選,
接下來是偉大的王前部長及人權團體...等

屆時如果上述那些大德全部都龜縮了起來,

那就沒有異議了, 定讞的死刑犯直接槍斃吧~~~

不要只是滿口的仁義道德...
若是以樓主的論點執行,
我可以說我有選擇性的把我的納稅錢,不要用在那些死刑犯身上嗎?
一判二判三判都是死刑,那一定是犯了罪大惡極的罪行,
每年累積下來那些伙食及管理費用用在別的地方可能還比較實際~
我真的是覺得這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很莫名其妙.

為了自己的理想,動輒要人接受這接受那,做東做西的,
很多關鍵問題就選擇無視,反正就是我的理想是對的,
你們不管同不同意就一定得概括接受.

1.為什麼近九成不同意廢死刑的人一定得納稅養這些人?
有贊成廢死刑的人以44個人又不多來回答,問題是不該花
的錢,花一毛也是浪費.再說了,反正不多呀,贊成廢死刑的人
也還有一成呀,說要全交給你們這一成的人負擔就開始顧左
右而言它,總想要打打嘴炮然後全民買單,說難聽點,你們的理
想就這麼廉價,廉價到你連出點錢去捍衛的心都沒有.此為贊
成廢死刑者理盲之一.
2.完全忽視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此為理盲之二.缺乏同理心,動輒
以其自以為高尚的人權標準,要求家屬原諒,放下仇恨,要求家
屬接受死刑可用無期徒刑替代.
3.以人權大旗保障不重視他人人權的殺人犯,此為理盲之三.
4.以國際潮流為訴求要求廢死,卻又說不出迎合此國際潮流對台
灣有何意義,有何幫助.此為理盲之四.
5.以死刑無助於遏止犯罪要求廢死,但又無法說明法律亦無法遏
止犯法,為何不廢除刑法?此為理盲之五.
6.台灣目前並無真正永久監禁之刑罰,此為理盲之六.

我希望有要求廢除死刑者,針對以上問題進行論述的補強,否則我
真的看不出來這種問題有何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要.
我同意為了人權
罪刑重大的死刑應改以終生監禁
並基於全球暖化 響應政府 節能減碳的原則下
不要給飯吃
ZacharyChungz wrote:
所以可以因此因噎癈食 ? 人非聖賢 難免有錯 , 大大沒有犯錯過?

假如臺灣往後都沒有死刑 配套是什麼? 終身監禁? 罪大惡極者 也是如此?

如果像陳進興般 關個幾年 再出來 連殺數人 強姦數十人 請問誰要負責? 誰能負責?

還有為何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要活在這種驚恐環境 害怕自已或家人為下一個受害者

老實說如果我家人受害 在沒有死刑情況下 我覺對會親手制裁犯人!!

我不是聖人 我不會選擇原諒 我只知道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冤錯假案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蓄意製造出來的; 執法犯法 [無法無天] 這可是比殺人放火更為嚴重的罪行. 問題是更嚴重的知法犯法都沒事了 (e.g. 王迎先冤案, 檢察官包庇走私, 警察栽贓....員警教唆線民栽贓販毒 ) ....把只有自白, 口供 (e.g. 徐自強案, 蘇建和案) 等等單薄證據就貿然執行死刑, 這與殺人滅口又有何異; 所以草率執行的死刑與當然不足為取! 而知法犯法以致國家誤殺無辜者, 更應該視同藉職務之便謀殺, 應該一併處死!

至於罪證確鑿者自然不在此列 (e.g. 當眾砍斷女友脖子, 砍女友一百多刀, 姦殺女國中生之後還當眾威脅殺法官...).
我試著回答你 但不要砲我阿...
我的思考很簡單 法律除了維持正義 撫慰受害家屬 但亦要避免其他無辜人受牽連 所以論點不為保護死刑犯人權
當法官難下判決時 就不是法官素質的問題 需思考如何健全制度的完善 如何避免不可挽回之錯誤
而制度的健全上 如果能做到所有審判可以百分百正確 絕對同意死刑制度. 省錢又愉快 受害家屬也獲得安慰.
但不能的話 那就要思考誤判下是否能有補救.

xieb wrote:
1.為什麼近九成不同意廢死刑的人一定得納稅養這些人?
有贊成廢死刑的人以44個人又不多來回答,問題是不該花
的錢,花一毛也是浪費.再說了,反正不多呀,贊成廢死刑的人
也還有一成呀,說要全交給你們這一成的人負擔就開始顧左
右而言它,總想要打打嘴炮然後全民買單,說難聽點,你們的理
想就這麼廉價,廉價到你連出點錢去捍衛的心都沒有.此為贊
成廢死刑者理盲之一.


講錢就傷感情啦... 但誤判國賠誰赴呢? (不能都推法官吧 證據不全時誰都難判...)
所以我覺這討論沒意義...

xieb wrote:
2.完全忽視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此為理盲之二.缺乏同理心,動輒
以其自以為高尚的人權標準,要求家屬原諒,放下仇恨,要求家
屬接受死刑可用無期徒刑替代.


無話可說 死刑是的確較能給家屬心裡安慰

xieb wrote:
3.以人權大旗保障不重視他人人權的殺人犯,此為理盲之三.


非以人權保障罪犯 實是制度可能誤判下 該保障其他無辜牽連.
至於有人認為發生死刑誤判無可避免 實屬無奈. 但這就變成制度殺人.

xieb wrote:
以國際潮流為訴求要求廢死,卻又說不出迎合此國際潮流對台
灣有何意義,有何幫助.此為理盲之四


迎不迎合國際潮流 不重要.
只要能有方法做到百分百正確判決 那就維持死刑
可能有疑慮 那就檢討制度的完善
能夠做到任一項我都支持..
.

xieb wrote:
5.以死刑無助於遏止犯罪要求廢死,但又無法說明法律亦無法遏
止犯法,為何不廢除刑法?此為理盲之五.


以經濟學角度來看 罪犯要犯罪實會以風險思考方式進行
包括被逮機率 審判的刑責 跟所獲得的利益來做抉擇
故警察機關的破案能力 刑責等都會影響治安
遏止犯法還關係到其他層面 不在此詳述.

而死刑的案例中
較高比率是反社會人格特質者 未計畫性犯案者 情緒失控者.. 這些也是死刑難以嚇阻部份.(或說法律難以有效規範之人群)
而一般犯罪組織份子犯下死刑案較少 原因就是前述犯罪目的為利益 思考會受到風險評估模式進行.
也是唯一死刑能嚇組的小部分


xieb wrote:
6.台灣目前並無真正永久監禁之刑罰,此為理盲之六.



這就是該討論的地方. 廢死 VS 修法永久監禁不假釋的思考.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讓他們有機會可以思考今生的意義、過去的作為。(恕刪)


這麼爽喔...每天吃飽穿暖..定時放風散步...打打球..除除草..簡直就是開心農場...

要終生監禁...可以阿...一進去就先鞭刑....鞭到皮開肉綻...等皮肉長好之後...再繼續鞭....週而復始....鞭到終身時間到..


如果是這樣...那我贊成廢除死刑....

這裡真危險!!妳在裡面自衛,我在外面守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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