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片不是你拍的,是林小姐自己拍的,你是負責PO上YOUTUBE的。代表你認同你們這夥人的行為,所以不用撇清。
2. PO這篇文的用意我想應該不是你們說的對錢櫃態度((事實上影片證明一切))及算錯錢不滿,而是想耍帥,自以為有錢就是老大,可以幹服務業,抓一點理就不饒人,連對警察也目中無人,炫耀心理比較大,如同飆車族將影片po上網給警察抓一樣白目。
3. 不管錢櫃有無錯,你們的態度最錯。
4.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你可能還搞不懂這句話的意思,你們的總總行為已被網路暴力無限延伸了,想斷也斷不掉,將來你的公司發現你對他們的形象或是業積造成傷害的話,或是要進百大企業或升請學校時,大家只要google一下做一點基本簡單的調查,像你這種人不管未來在努力,也可能會在一瞬間努力變為零。你的父母你的家人包括你未來的小孩,也會承受這種不知何時會在被挖出來的洞,一生都要為其所累。
5. 故做瀟灑,不在乎,能夠這樣最好了。但是在你們這些人中我想應該有人會需要看心理醫生了吧。證明太有名是不好的,尤其臭名會遠播阿。
我是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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