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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殺人砍人的惡少處以唯一死刑~~

鞭刑+1
鞭刑+1
鞭刑+1
鞭刑+1
鞭刑+1
鞭刑+1
鞭刑+1
這只是發洩式的發言吧~

法律上根本就是空話



法律如果把砍人都唯一死刑
那刑法對殺人罪的評價可能就要上綱很多很多

同樣的
類似的所有"罪責"也都會提高

既然殺人就是死刑
那諸如擄人 放火 防礙國交... 等基本上也變成直接死刑


死刑不是說死就死的
法律實務面還有更多問題存在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建議不須死刑,每個重行犯,在心臟部位綁定時跟偵測心跳的炸彈,然後派去修中橫、挖隧道,既可以充分廢物利用,也可以節省經費請外勞,死了,就算了!還可以立碑供後人瞻仰,算是贖罪吧!
poiu124 wrote:
不論是否要執行死刑,...(恕刪)


古云 治亂世用重典
細推敲
如以重典施於囚
可昭天下以為戒
唯何以於施重典後
仍有再犯之人
原因乃上位者執法不公
有失公允所致
重典
不豈僅為一本笑話矣
有勞兄台指正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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