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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小田0216 wrote:
原來廢死支持者傾向以得假釋的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恕刪)

這才是真正的黑道


合法廢死 ........ 恣意殺人 ......... 爽快 ?
ernie_lin wrote:
1.道貌岸然??...我說過我自己不一定做得到饒恕,但我希望可以做到,這是對我自己的期許,這樣叫"道貌岸然"

您可以說是對自己的期許, 但您卻不能要求(希望)別人能更您一樣!

今天一個反毒天使說: 我不曉得我能否抗拒毒品的誘惑, 但我希望我能抗拒誘惑, 也希望您們也能抗拒誘惑 --> 有說服力嗎?


ernie_lin wrote:
2.你前文提的我已經回復你我的想法了....你不懂我再說一次...簡單的說,你提到小小的言語不適我都無法忍受....恕刪,...依你舉的例子來看,我可以原諒罵我的人,那我不就可以原諒殺我親人的人....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再說一次 (第三次了), 您如果連小小的語言不適, 一開始都無法忍受而生氣(這是小 case), 還能寄望您遇到大事情的時候(如您提的, 輕人被殺害) 能對兇手寬恕?

小事情做到了寬恕(代表您修養還夠), 也不代表您可以寬恕兇手

但連小事情都做不到, 還論大事情?


ernie_lin wrote:
3.我只是在一個論壇上發表我的想法跟大家分享,我認為沒什麼不對,....問題是,這裡是一言堂嗎?只能發表一種言論嗎? 恕刪.....

這裡是[論]壇, 您可以分享心得, 但既然是論壇, 就要有[接受]他人不同意見的雅量, [接受] 不是視而不見, 而是彼此討論, 交換意見, 從中發現彼此都能接受的結論.

若無法接受論壇模式(經不起他人的質疑), 那您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就好(自爽就好), 自己當版主, 不爽就刪, 如何!
Hi, I am Joco!
這裡也有一則祕辛

2006年7月,錢漢良接任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成為「合法劊子手」。2001年桃園佳育安親班遭人縱火,造成3死18傷慘劇,2006年底,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批准縱火犯鍾德樹死刑執行令,依法高檢署必須3天內執行,執行令已送達錢漢良手中,但因法務部在卷證內夾帶律師閱卷辦法,暗助律師搶先提起非常上訴,才讓鍾德樹虎口餘生。(新聞標題"執行檢座:可嚇阻犯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JasonQ wrote:

偷渡的很厲害....但是...

370億是指健保費嗎?

如果是, 你被政客操弄了都不自知....

1. 欠款不只台北市, 包含其他地方政府與高雄市都有
2. 欠款早已透過向銀行貸款清償, 貸款單位也需要編列預算還款(包含利息) --> 高雄市也是相同做法

當然是,

欠健保費當然不是只有台北市370多億,但是其他縣市是分期乖乖還錢,可不像資源豐厚的台北市可以在官司輸掉後還賴帳不還,一般人欠個數千塊是要被強制執行的。

追討健保欠費當然無法一次解決健保所有問題,但若不做,要漲價的正當性就不具備,而且也沒有執行死刑剝奪生命權的問題!

附上新聞來源
a22akse wrote:
當然是,欠健保費當然...(恕刪)

可以問一下嗎?
健保不是
雇主

勞工自己繳費?
跟市政府有啥關係?
為啥市政府會欠健保?

這我一直很好奇也不懂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可以問一下嗎?健保不...(恕刪)


因為台北市及高雄市公司行號太多!
法律規定健保費中的一成是由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負擔,
而台北市認為在台北市上班員工又不全是台北市市民,還有其它縣市縣民,
造成要繳的保費超過台北市設籍人數.


台北市要繳的不只包含台北市居民,包含全台灣到台北市工作的遊子們!

如公司在台北市,雖然你在大陸,在高雄,在美國英國,工作都是要台北市出錢!

對了!高雄市也沒還,理由同上!所以這跟黨派沒關係!
小玩子 wrote: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一個連最低的道德標準也做不到的人

卻有人假正義之名幫忙出聲

理直氣壯的要求

被傷害的一方以高規格的道德修養(饒恕)對待

是非被嚴重扭曲,社會焉能不亂?
...(恕刪)
ˇ

一針見血。
Hi, I am Joco!
小田0216 wrote:
原來廢死支持者傾向以...(恕刪)
本來就贊成終生監禁(香港)怎會露出馬腳
台灣要廢除死刑,主要面對以下兩方面的障礙:一是普通百姓對死刑報復觀念很難改變,人們認為死刑可以起到殺一儆百、有效減少犯罪行為的作用,並由此推想廢除死刑犯罪會更加氾濫,腐敗會更加嚴重等社會現象。二是在物質基礎相對貧乏的社會條件下,社會本身不會強調生命價值,更不會把犯有嚴重罪行的罪犯人身權利提上日程。

儘管受「殺人償命」、「亂世重典」等傳統觀念的影響,現時徹底廢除死刑仍缺乏充分的民意基礎,但決策者不應一味迎合民意、消極等待,而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為死刑的徹底廢除而努力。

台灣人是非常害怕改變與挑戰自己傳統觀念的人種

看了這麼多... 現階段我贊成依法行政....判死刑的就該執行


但未來我贊成廢除死刑.以符合所謂的國際潮流,
以求得國際所謂的' "人權" 美名 .但前提是 法律刑罰的配套三部曲 給他三條路

1. 死刑犯如變成終生監禁, 請 "獸行人" 每天騎 "發電腳踏車" 產生電力 每天至少踩八小時
以產生的電力, 換算成 自己每天 飲食用水及用電, 基本衛生用品
踩得多的, 可以吃到三餐, 還可以看到太陽, 踩的少的, 或者不踩的就不給餐或少給一餐, 連電燈也不給開.
一直踩到老死, 納稅人實在沒必要幫她們出錢....
獸行人家屬願意出市場價格供給也沒問題, 還要繳 套房房租費用, 高級牢房社區管理費用

如果廢除死刑聯盟, 覺得她們福利不好很可憐, 也歡迎聯盟固定出錢出力 但不要只有口頭慰問


2. 學學韓國片 實尾島風雲 , 把這些死刑犯都放在一個無人島, 或關在無人煙的地方, 自生自滅,
永世隔絕, 內部自行淘汰弱者, 島的外圍養鯊魚, 或者監獄外圍養猛獸(可以考慮外放到非洲國家)
政府只要固定 空投 補給品即可... 由他們的自己的管理委員會去分配
獸行人管理獸行人, 應該很有效, 軍方還可找出裡頭 "戰力" 最強的, 最凶狠的, 挑出來給他一條生路,
空降到敵國後方, 或者 請美軍空投到 恐怖份子陣營, 或者 去放到 釣魚台上, 一些策略運用,

如果廢除死刑聯盟還有前王部長, 覺得她們福利不好很可憐, 也歡迎聯盟固定出錢出力 提高獸行人生活品質
但不要只有口頭慰問


3. 如果以上獸行人 都受不了, 就自我了斷, 自己自願簽上死刑判決書,
免得 未來高道德的 "佛心來的" 法務部長 不敢簽. 怕沾染 她的雙手.
就由請獸行人依自己意願自我了斷! 這樣夠人道了吧!

以上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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