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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從初秋開始吧~Just閒聊~

billy85 wrote:
再怎樣也比那隻馬好太多了.(恕刪)
等一下小g護衛隊~~



芭樂不錯吃
billy85 wrote:
那要開始替烏龜拉票了...(恕刪)

先捐點選務基金吧!!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gameman01 wrote:
先捐點選務基金吧!!...(恕刪)


沒問題阿

只是哪裡可以吃
米粉炒?
親愛的馬桶 wrote:
北市連老老公寓動則都千萬起跳


地段好的都是如此



gameman01 wrote:
你是說..........出來選的是烏龜....


烏龜很好阿
嘖嘖~
能屈能伸的檯面上很少有人比的上烏龜啦~!



gameman01 wrote:
離公司近就好......


我好想這樣阿...
每天坐車開始有累的感覺



親愛的馬桶 wrote:
不過感覺現在的年輕人像妳每個月拿錢給父母的真的很少了



嗯...那天有個認識的人也是隨口問了一下
有沒有拿錢回家這事

才點頭而已,對方很誇張的問了我3次真的假的
北七



gameman01 wrote:
先捐點選務基金吧!!


確定決戰2012了嗎?!
Chiang:你們喔......乖一點啦,女人要持一個家很辛苦,多一點體貼別到外地就想胡來!不要自己搞砸幸福啊!

DadaDeng wrote:
確定決戰2012了嗎?!


嗯......2020............


billy85 wrote:
米粉炒?

桶嬤家...........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gameman01 wrote:
嗯......202...(恕刪)


閱~~~~~


回去繼續看RD測試.....
End of Story....Bye....
gameman01 wrote:
嗯......202...(恕刪)


競選總部?
那吃米粉炒牛排
佐紅酒嗎?
DadaDeng wrote:
嗯...說真的不做就...(恕刪)



"不做就不怕別人報",這是以我們看這個"亂搞"的一方而言,
對於我們要"處罰"這個亂搞的人而言,當然看的很爽,
但我就站在受害者"元配"的眼裡,就不這麼一回事了,

以前有一個狀況是,元配早就已經知道他的另一半在幹嘛
可是他不想明說,因為只要一明說,他的半年法律追訴權,就開始算
而如果有財產分配問題的話,半年對他們來說,太短了,
這時,他在法庭上就沒有立場說他不知道,
如果半年一過,在法律上就認定你元配"接受"第三者的存在,
所以有的元配選擇暫時不說破,因此,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已經知道,
那他的"追訴權"就可以無限期延長,

所以,有人亂搞被報出來,看起來是幫了元配的忙,
可是實際上,有可能人家早就進行一些安排,
而被報出來後,他的安排可能會因此亂了套。
甚至,當雙方都知道對方已經知道的同時,
這時,他就沒辦法再好好的去收集一些證據了。

所以,如果任何一方踫到對方外遇,最好的方法是假裝不知道,
然後收集各方證據資訊,等到ok了再去告官,
如果一開始就說破,或被媒體報出來,那對元配非常不利於收集證據的。
DadaDeng wrote:
嗯...那天有個認識的人也是隨口問了一下
有沒有拿錢回家這事..(恕刪)
我以前也是有朋友都不用拿錢給父母的
她還教我怎麼說才能不用繳給父母
billy85 wrote:
那吃米粉炒牛排
佐紅酒嗎?.(恕刪)
這等財力也只有比例大行
總部就設在比例大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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