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沒錯啊不過法改之後就(恕刪) 你是不是誤會了?看新聞好像都是沒錢的最大吧?!再說, 原本刑法的通姦, 收到罰款的是政府, 並不是元配!!但是花大錢請徵信社的是??罰款金額都非常小而且大多是老公去繳的
kantinger wrote:選票選的到大法官嗎?(恕刪) 位階最高的法律就是憲法。即使國會(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違反憲法還是無效。這次通姦除罪就是因為大法官釋憲,解釋原來的刑法違憲才失效。要改變此決議可以通過修憲來進行,但修憲的門檻極高,必須有絕大多數人民有共識才過的了,所以憲法的民意基礎理論上遠高於定期選舉的民代。況且即使憲法也不能違反民有、民治、民享的基本人權,比如不能修一條憲法要求全國人民必須向本人進貢10%所得,如果到走這種地步,只能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