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規並非是聖旨它也是由人所制定出來的校長的權力也不是無限上綱他說退學就必須退學被退學的學生絕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他願意的話)因為學校已經剝奪了他的受教權騎機車居然嚴重到退學處分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行政院下轄的各部會都曾制定過逾越本分而人民也習以為常的行政規則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更何況只是一個校長的口頭命令難道就不會失準嗎?社會要進步還是需要勇於衝撞體制的人所以樓主加油!去爭取你應該爭取的權利吧!
有沒有違憲,請大法官釋憲吧~看你的問題是大條還是小條,不要動不動就把憲法搬出來憲法並非實體法而是程序法,現行法例條文出問題時,經由大法官來解釋是否有違憲法精神以上明白嗎????除非大法官解釋你學校的規定是違憲,不然現行仍是有效有效就請你遵守吧
robinking wrote:有沒有違憲,請大法官...(恕刪) 雖然我不知道答案,但查資料結果憲法是實體法http://tw.myblog.yahoo.com/civics-society/article?mid=191&prev=193&next=190&page=1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Bann-llk98AC&pg=PA4&lpg=PA4&dq=%E6%86%B2%E6%B3%95,%E5%AF%A6%E9%AB%94%E6%B3%95&source=bl&ots=N8ukTcEnPG&sig=EwE04aYurxBquWGcFqyNJSoDX9A&hl=zh-TW&redir_esc=y#v=onepage&q=%E6%86%B2%E6%B3%95%2C%E5%AF%A6%E9%AB%94%E6%B3%95&f=false
憲法是實體法或是程序法是可以討論的問題。憲法另一個原則是不直接適用,憲法的規定精神要經由其他法律來呈現,舉例來說憲法雖然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詳細規定要看兵役法,所以女生不用當兵是不違憲的。所以回到樓主的問題學校不讓你騎機車上學有沒有違憲,要看大法官解釋,因為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滿18歲的學生上學不能騎機車。但是相反的,也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學校不得訂定學生不得騎機車的校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