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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暉文於TVBS表示有可能司機先動手?並表示林姓駕駛收的捐款是不是應該再捐出來?


rice7361 wrote:
至少一般流氓行為舉止...(恕刪)

怪怪, 我生活的台灣和你不一樣嗎?
我可以舉很多不一致的例子給你
但你能不能舉個流氓行為舉止前後一致的例子來看看?

自欺欺人真有必要嗎?
玩球囉~~~
節目中另外一個女名嘴還說希望檢察官起訴MAKIO的罪名不要太重
說傷害就可以了
因為比較輕~
名嘴也是演藝圈的嗎?
dohan8850 wrote:
這不是民粹陳揮文對抗...(恕刪)

同理心不是問題
但你這種同理心卻只發揮適用於高度羶色腥的案件, 而不是所有案件一體適用, 這就是問題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很多謊其實只是拳民自己認為理所當然而冠上去的, 而媒體為配合拳民與論再大肆報導
結果就變成....對, 她說謊
很可惜, 目前看來並非如拳民一廂情願所想


是嗎?
你想笑死人呦?

有些謊都是她自已前後說法不一自爆的
有些是和其他兩女說法不一被爆的
至少到目前為止
沒繫安全帶
沒付車資
沒有襲胸
搶司機手機
有跩司機頭部
這些都是確定的
也是Ma說謊的部份

請問有什麼部份是網友冠上去的?
我真的蠻想知道!

tiger3456 wrote:
他夠扯的是取之前的殺...(恕刪)

怪怪, 你是從何得知檢警沒有在處理ma案?
檢警都已經迫於與論, 違反常態加速加重處理ma案了, 你還不滿意?

你要不要直接說說看,
你希望檢調應該怎麼做才和你心意?
不用偵查不用審判直接處以極刑槍斃?
以後所有類似案件能不能全都比照此案辦理?
理盲到如此程度還要談什麼?
玩球囉~~~

賽得嗑芭樂 wrote:
當然事情還沒釐清任何...(恕刪)


相信它的話你就輸了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rice7361 wrote:
是嗎?你想笑死人呦?...(恕刪)

你要不要再重新去仔細看看目前出來的說法?
你的資訊差不多是兩天前的舊資訊了
或是你只是選擇視而不見?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你要不要再重新去仔細...(恕刪)

等到事情前因後果查完了
檢察官起訴
然後法官三審判完
該飆誰 該同情誰
你和陳揮文自己去評論

陳揮蚊就是長年只談藍綠的政治爛咖
話題偶爾改成社會議題
揮蚊的嘴砲就破功啦
smartelmer wrote:
節目中另外一個女名嘴還說希望檢察官起訴MAKIO的罪名不要太重
說傷害就可以了
因為比較輕~
名嘴也是演藝圈的嗎?...(恕刪)

話要整句聽完,不要只會斷章取義。

普通傷害與重傷害

所謂重傷,係指傷害重大,且不能治療或難於治療而言,故如傷害雖屬重大,但未達不能治療或難於治療之程度,即非屬重傷害.

如果今天判的是重傷害罪,意思也就是說,
這位司機的傷勢,已經被打成『傷害重大,且不能治療或難於治療』

陳鳳馨的意思是,不希望這位司機,真的被打到,足以判『重傷害罪』(幾乎打成殘障)

這跟加害人的兇殘程度,是兩碼事,好嗎?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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