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16899 wrote:
在撤告同時宣佈退出國際賽事...(恕刪)
您說的似乎不無道理!
看看現在我們自己許多人,都已經這樣情緒性的就指著她說她作弊,我想外人原本還有些不確定或者認為她是疏忽的,現在也要這麼認為了?然後就是也這麼的看我們台灣的運動團隊?(棒球早淪陷,現在是跆拳?那以前的跆拳也都...?)

看到這麼多說她作弊的,之前是怎樣?都不講!要早知道有這麼多民眾都認為她作弊,怎會去白花300萬?

管妹...是誰啊?
eriasikin wrote:
又有多少能提供真正實質幫助?大家集資養淑君一輩子??是我好手好腳也不肯讓人養~
我們政府會全力挺她嗎???有能力挺她嗎?~(恕刪)
1.沒必要拿納稅人的錢去挺他,訴頌費已經超過三佰萬,曾亞妮也沒什麼贊助商,還不是拿球后,
楊憑什麼?會哭比較有錢???
2.拿金牌不等於沒作弊,以楊的邏輯,那沒拿到金牌就是作弊囉
3.顧全大局的說法太鄉愿,為了讓跆拳進入奧運,這是污辱奧運嗎?
一個沒有公平競爭環境的比賽也要進奧運,那WWE美國職業摔角也可以加入奧運囉
4.選手是代表國家出征,若選手作弊是對不起國家,
若沒作弊,選手應該沒有權力對國家利益損失選擇上告或撤告
5.撤告同時請向主辦單位、以及國人道歉,並放棄用眼睙所換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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