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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已經徹底失去討論意義了,請管理員刪除,謝謝。


40054005 wrote:
這篇文章就讓他沉下...(恕刪)


為什麼要讓它沉呢?
有什麼難言之隱嗎?
不對吧,
我們只是希望大家一起重視公共場所的秩序而已,
沒有那麼困難,也沒有必須到眼不見為淨的地步。
游泳池驚見男男 曬鳥 浴室還有呻吟聲 網友罵:泳興全失
更新日期:2011/04/14 06:30 蘋果日報
【朱俊彥╱台中報導】台中市中正游泳池竟成同志天體營!有人在男同志網站上大剌剌張貼,在該泳池露天看台上裸躺「曬鳥」照,還透露曾在該處幫人口交;另有網友則表示,上周六就在該泳池直擊數名男子曬鳥,還在浴室聽到「男性呻吟聲」,讓他泳興全失,批評該泳池淪為「同志專屬泳池」。業者強調,若有查獲一定報警。現場泳客則表示,「沒被人看到、不騷擾別人就好了」。


在網路搜尋「台中中正泳池」會出現「同志熱門泳池系列」的討論,顯示該泳池在男同志間十分熱門。有網友即在同志網站發現,有男同志大膽貼出自己在中正泳池看台裸曬的照片,還露骨分享他在二樓看台躺椅區的口交經驗;也有人回應,中正泳池的男浴室外面只是一塊門簾,有些同志會故意騷擾別人,趕都趕不走,「同志就是要看你洗澡,你能怎麼樣?」


網站貼照引起討論


另也有網友在mobile01論壇貼文指出,上周六上午和同學到中正游泳池,見男泳客穿著丁字褲走來走去,甚至裸泳;走到二樓看台上,赫見數名男泳客一絲不掛躺著曬太陽,毫不遮掩地露出生殖器;走進浴室內,又聽到隔間內傳來疑似男人的呻吟聲,讓他游泳的興致被徹底摧毀。


承包中正泳池營運業務六年多的業者陳敘汛比對照片後證實,裸曬照地點確實是中正泳池看台,但「中正泳池絕非男同志專屬泳池」,是開放給所有愛好游泳者。


設告示牌禁止騷擾


不過陳敘汛坦言,一年多前確曾有男同志在浴室向異性戀男搭訕,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即設立告示牌,禁止「打擾泳客之舉動」,否則移送法辦;也曾有泳客反映有人在看台裸曬,但前往察看未發現,否則一定會制止,該泳池絕不允許裸泳,「如泳客有違反善良風俗或違法行為,一定報警。」


永興派出所所長蔡明徹也表示,游池屬公共場所,若有裸曬或裸泳行為,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中正游泳池入場票價一百元,泳客不限男女和年齡。


《蘋果》昨天上午前往察看,現場約有二、三十名泳客,幾乎都是中年男性;被指成裸曬「景點」的二樓看台位置較高,由下方泳池向上看,不會發現有人裸曬。一名泳客昨得知有人在看台隱蔽處露鳥後說:「只要不被別人看到、不騷擾別人就好。」


同志協會指未干擾


男泳客裸曬引起爭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祕書長鄭智偉昨表示,台灣有一群人有享受裸曬樂趣的需要,其中包括同志,苦無合法開放的空間,「這群人已找到屬於他們的空間(泳池看台),且不干擾他人,這不應直接與妨害風化聯想在一起。」社會對「開放空間」的定義有必要再討論。


近年公共場所裸露案例


◎2011/04/04:外籍遊客參加墾丁音樂祭太high,兩男一女在墾丁沙灘脫衣裸奔、裸泳。


◎2011/02/26:兩名金髮洋妞在桃園機場外日光浴,忘情撩起上衣、露出內在美。


◎2009/09:網路流傳「高雄人妻相簿」,一名熟女在高雄85大樓、中央公園等地標大膽露點、露毛。


◎2009/07:一名女子將在台中大坑步道拍攝的三點全露照片po網,甚至大膽岔開雙腿,姿勢不雅。

這種可以公評的事!

為啥要讓這個討論串沉掉?

該罵該批的是那些行為不檢、愛露鳥的人,只是恰好都是gay罷了。

沒做這些妨礙風化的gay,也不用急著跳出來護航。

jacklovejanelong wrote:
我說的話能不能信,台...(恕刪)


中正泳池把二樓看台封起來,你就覺得自己說了實話,我實在覺得好笑,原本二樓本來就有人在曬太陽(是有穿泳褲的曬),結果因為這篇文章,所以昨天就有記者去拍照、採訪,中正經營者怕說記者上去拍照,如果拍到有人穿泳褲的曬,又會看圖說故事,明明就是有穿泳褲的曬,到了報紙內會被寫成「裸曬者見到記者來拍,馬上穿上泳褲」,到時候又造成更多的困擾。

也因為有記者的關係,搞得全泳池的泳客都怪不自在的,大家游了幾百公尺就離開了,很多人到門口知道裡面有記者,也直接離開了,嚴重影響中正泳池的營業,導致泳客減少,異性戀者因為原PO這篇文章,產生到中正都會被GAY騷擾的錯覺,所以不敢去,同性戀者也因為這篇文章,怕被人家覺得去中正通常都是GAY,所以也不敢去,原PO這篇文章似乎達到了一些原PO「意料之外」的成效。

就我在中正曬了兩年的日光浴的經驗來說,中正泳池平日幾乎只要出太陽,泳池畔的躺椅就會躺滿做日光浴的人,每條泳道也都會有一到兩名泳客。而到了假日更是大爆滿,光是開放一樓根本容納不下這麼多來做日光浴的客人(我是指有穿泳褲的那群人),一定要開放二樓看台才有辦法消化這些人群。但是昨天明明天氣就很好,太陽很大,還有微風,做日光浴及游泳的人卻寥寥無幾,究竟該怪罪到同志頭上,還是......?

而且原PO似乎還沒回應我一開始的那篇回文,為什麼你當時看到裸曬、裸泳不立即向裡面的工作人員反應,反而選擇上網PO文,還每篇回應這麼麻煩的行徑呢?更衣間內也寫說「若有騷擾泳客的行為,泳池將報警處理」,我相信中正官方也是會很積極地幫你處理。明明就有正大光明的處理方式,可是原PO卻選擇在暗地裡放箭,這麼多奇怪的疑點加在一起,實在讓我更加懷疑這篇文章的用意。

原PO如果真的這麼熱愛正義及維護市民權益,那你在消滅了中正泳池的同性戀後,是不是應該改去中港路還是幾個著名商圈取締那些超速的車子呢?

gogoegg123 wrote:
這種可以公評的事!為...(恕刪)


我護航的是「中正泳池」而不是「同志」。一個這麼友善的空間,被一篇暗地放箭的莫名其妙文章抹黑,真的很為經營者們抱不平。

為什麼泳池內不能穿丁字褲走來走去?你說裸曬有法律制裁,那穿丁字泳褲有嗎?而你說把泳褲脫掉游泳,這個我們真的都沒看過,4/9當天也都沒看到這樣的情況,我實在很難跟你討論這種子虛烏有的情況。

如果你說是我們gay嚇跑那些異性戀泳客,那中正泳池老早就會被新聞爆出來,不會輪到由這篇居心可議的文章來告知記者。真的可以請諸位網友不用做過多的聯想。

而且這篇文章雖然有註記說不是針對同性戀,但文句中充滿歧視,不斷提及覺得裡面的男生眼神都再亂飄這種相當不客觀又有誤導性的句子,針對性顯而易見。簡單說,這就是刻意抹黑的意思。

babbit wrote:
那你只能去怪那顆老鼠...(恕刪)


那你應該沒有看過光天化日之下一個女的再公共場合翻開下體露出鮑魚自拍的吧?
goodname6789 wrote:
同志們有在爭取,不勞你費心了(恕刪)


閣下是孫文先生嗎?爭取啥?爭取正名嗎?

我在問東你在答西...
jacklovejanelong wrote:
小弟我有做功課了,
...(恕刪)


J 大,很清楚,感謝賜教...
南亞保鮮膜 wrote:
我護航的是「中正泳池」而不是「同志」。一個這麼友善的空間,被一篇暗地放箭的莫名其妙文章抹黑,真的很為經營者們抱不平。
。...(恕刪)


南亞保鮮膜 wrote:
至於原PO感謝我關心各位男泳客的動向,我必須告訴你,三個人一起在中正泳池內行動,真的是非常少見的情況,特別還是走向裸曬區一角,依照原PO原文的內容,可以推測出原PO在中正泳池一定行動了一段時間,三個人一起在泳池內行動一段時間,真的很難不引起大家注意。其實我去做日光浴也很少注意泳客行動,不過對於那種行為怪異的人,通常都會多看兩眼。...(恕刪)


你是不是同志 ,很重要嗎 ? 當同志很丟臉嗎?
我看不出你有在護航的是「中正泳池」耶.

什麼時中正泳池有裸曬區?
為什麼你會認為 有裸曬區?
在 中正泳池 公共場所 可以裸露嗎? 不管第三點或黃金眼!

你有看水果日報嗎?

還有一點 , 同性戀朋友們可不可以不要亂用 「同學」一詞嗎 ?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雖然我是女生,但不覺得這事有什麼好在意的,為什麼女的穿比基尼可以,男的穿丁字褲就不行?

至於裸曬,那可以通知管理員處理,不需要放大解釋,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gogoegg123 wrote:
這種可以公評的事!為...(恕刪)


+1...如果今天做這些事情的也是異性戀的話,大家也是會批評
並沒有特別針對同志而已,尊重你們但是請你們自己也要自律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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