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id wrote:
我想閣下誤會我得意思
用我有限的智慧和立場,我無法去對這個事件作對錯的批判
去猜測當事人行為模式的思維,恐怕再怎麼客觀也只是淪為自我想像
你說的對,對於弱勢朋友來說,很多時候或許是自己歧視自己
但我所表達的點在於
對於身障朋友,給予他關懷甚至與法律保障其利益,不論他本人是否心甘情願接受
但是給予者心態上就已經是歧視的本質
我家也有個領有身障手冊的哥哥,
對於患者本身或是家人來說,其實並不願意被當成特殊份子對待
但問題在於,身體有缺陷是個事實,
他們努力消弭這種先天上的差異,想讓自己至少生活上能夠像個正常人的心情,
並非四肢健全之人所能感受到的,在這種情況之下
他們一方面用各種方式去迴避其他人異樣的眼光看待,
一方面更是努力爭取權益和認同,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神經敏感
坦白說,以我家的經驗來說,鮮少有身障人士會拿著自己的先天上的障礙大聲疾呼自己的權益該被重視
因為這樣等同於是在眾人面前放大自己的缺陷,
至少當我哥在受到不平等,乃至於歧視得待遇時,通常都是默默的吞下委屈,
反倒是我們這些四肢健全的家人,替他不平,替他爭取權益所花的力氣比他自己更大
殊不知,如果弄不好,這是在對他進行心靈上的糟蹋與凌遲
抱歉,離題太遠了
我必須要說,對於身心障礙同胞來說,他們會尋求各種方式去自理自己的生活
其動機往往是自於:爭取齊頭式的平等,意味著自己與其他正常人並無太大差別
但這只是最基本的一個心裡慰藉而已,畢竟先天上的差異還是存在
對盲胞來說,自理生活也有先天上的難度,導盲犬是其中一種方式
所以我們不能把導盲犬當成是犬隻,而是該把牠當成是盲人自力生活的工具
如果現行的科技可以有更好的替代方案當然好,但問題在於,利用導盲犬當眼睛,
除了是個好用且可行的工具之外,他所代表的意義更深遠
牠可以說是盲胞尋求認同,爭取平等的一個方式,
畢竟盲胞忙希望能自理生活,不一定希望會造成別人的麻煩
我們的社會上的所有人,如果把身心障礙者當成是一個負擔,那麼看甚麼都會不順眼
因為他們先天上就是比我們弱勢,但是創造一個弱勢者能夠自理生活的環境
不也是比給予福利更超然的追求目標?
站在這個立場上,我對於任何一個為身障人士努力的團體,給予掌聲與尊敬
我自己是個健全的人,當身障人士的權益與我個人權益牴觸時,
我選擇犧牲自我的權益,並非我用歧視者的角度來看
而是因為,今日我的小幅犧牲,換來的是日後大眾大幅降低照顧身障人士的社會成本及負擔
因為社會觀念進步了,環境健全了,對於身障人士的觀念和法律以及環境友善了
他們更能自理生活,更能自力更生
回到這次的事件,如果該寄養家庭要去吵,必須依法有據
但法律只是道德和尊嚴的最低標準而已,誰對誰錯真的很難去講明
我只是感到失望,長久以來,台灣人對於導盲犬的認知和接受程度,依然很低落
在這種不受重視的氛圍之下,弱勢團體的神經敏感真的可想而知了...(恕刪)
其實這是會從小就教導我們,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形容詞).也教導我們要踩著別人才能往上爬!
出了社會後看到的壹切也都是這樣.
小時候讀書讀不好,長大了工作比人差,也都是照樣被歧視!
做黑手被歧視,做木工水泥工被歧視!
你提出的這是大同世界的理想!
還是建議轉換心態,想的越多活的越悶,然啦!理想還是要鼓勵!當
至於平等?這就別想太多了,人都是有差異的,女人也不是常說,女男平等!
到最後還不是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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