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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轉貼 別再罵我了 = ="> 大過年的一個小七店員被奧客害的被解雇.. 0206 23:20奧客更新聲明稿 XD

8960470 wrote:
作者:絨毛精│2011-02-06 23:32:10│人氣:4774
我想我在場外都有說得清清楚楚了吧
在那邊我不打算多做回應
也不打算觀看任何相關文章了
因為太多人發表重複的言論
每一個人問我就要解釋一次
我沒那種心力陪你們慢慢耗

如果要說我最大的敗筆 就是不應該把資料夾拿去跟網友交換
現在好了 我今天不小心被拍到了
對方已經寄到我信箱了

對方表示他們是一個團體
說現在事情還有轉圜的機會
所以不公佈我的照片
簡單說我就是被威脅了 懂嗎?
對方要我
張貼大年初二購買的發票憑證給他們看店名
還要我親自去慰留女店員
好啦 好啦 趁了你們的心
照片在你們那邊我認輸行不行
我明天就去找店長(趕快問問看哪一家7-11 因為主角可能要現身)
還有除了巴哈以外 的網友請你們滾回去吧
這邊不甘你們的事情 少在那邊註冊一大堆帳號來批評我
對於新手帳號我一率無視


還有東森新聞的記者表示要我接受採訪
我的答覆是NO 這件事情並沒有任何新聞價值
只是我個人的心情抒發文
如果你們有身為記者的自覺 請去採訪對這社會更有貢獻的文章
不要來採訪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
(微不足道~~~~是沒錯 不過最近沒新聞所以這一條最大)
PS:你們說要送我的大年初二資料夾 我已經換到了

看來他還是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依舊很跩
給他機會等於是浪費
直接人肉了
看了他最新的文章之後...發現他好像會怕???

要人家不要公佈他的照片....


感覺又有點矛盾....一開始看他很理直氣壯...說他不怕被人肉搜索...反正也蒐不到他...


後來有人好像搜到他之後...他又說什麼揍他更好...他還可以賺和解金....


那既然都那麼勇敢....怎麼最後會怕人公佈他的照片...還要委屈的去7-11叫店長不要開除女店員?


我都迷糊了....
真的是澳客來的~看到這種活動就要有跑好幾家店的心理準備

這家沒了不代表別家就沒有阿~7-11那們多家不會多跑一下喔

我們家5款都有收集到~除了初一很晚才去7-11取貨就先問店員那天送的資料夾還有沒有

店員說有才買些有的沒的~

是自己沒問清楚還怪店員有沒有搞錯啊

以前在麥當當也常遇到這種人客
真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小孩(丟茶

原來台北就是因為這些咖搞臭的 "高級都市"勒 把這小孩丟到Alaska過個一周我看他就不行了

真討厭他的口吻 既然很理直氣壯 又何必會怕被公布照片

話說重點不是他交換那資料夾啊 一整個無言

我覺得用以前老共的講法 他需要"再教育"

天龍國的又怎樣
有種就把地址po出來

過年上班上到現在
火氣很大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jk6366 wrote:
原文網址 http...(恕刪)

海斯勒 wrote:
遇到我 他就死定了
我在小鋼珠界是有名的奧客殺手


哈...
我也專殺奧客
不過我不是什麼鋼珠界的




話說...

店長處置, 個人認為不恰當
只會寵壞客人!

下次會有更多奧客湧入.... (好像殭屍的射擊遊戲.... 打不完, 一直出現)
然後刁難你, 只為了你店長的1000元紅包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這傢伙絕對不是台北市人,因為真正的天龍人是不削新北市與台北市齊名的
beje8765 wrote:
那個絨毛精這麼凶悍喔...(恕刪)
其實沒有送就退回去,何必去計較店員的話呢
如果今天買了不能退,那個人再來發還比較有理
不行就退掉,直接走,這樣的處理方式不是更好
結果在現場一直跟店家講,講到板子也有了
1000塊紅包也有了,再po上網,也難怪會被唸
我覺得不是回去請店長不要開除女店員
而是把板子和錢都拿回去還,再向店長和女店員
道歉,這樣才是最適當的處理方式
擺明是故意找碴的~你過年心情重要~別人過年還要上班心情不重要~呵~搖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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