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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老爺別這樣,小姐會看到 wrote:
白痴....白喝
白痴....白喝
白痴....白喝
白痴....白喝
白痴....白喝
我是說我很愛白吃白喝喔....不要去告我...恕刪)


這位大哥....白痴跟白吃差很多耶....要不要回去問一下您的國小還是國中老師意思一不一樣呢??
無聲的風...淡藍天空..
邪爸爸 wrote:
看到這裏~~~我想樓...(恕刪)


感謝大大

我確實要的只是個道歉

被許多人砲轟就算了

還被冷嘲熱諷

真是趴著都中槍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這是個人喜好程度問題..........但我想以後你工作被主管罵的時候可能會受不了....想像一下站著被修理30分鐘還當著50個同事面前..........詞句包含「xxx」、「xyz」、「orz」.....「還有你提告的文字」...

你應該當老闆的


基本上很難構成,因為網路代號,不代表真人的名譽受損

除非你的代號是眾人皆知

也就是說,你的代號使用你的本名,或是你的代號是 "蔣大"

大家都知道,你就是誰

否則很難構成公然污辱罪

當然也有判例,PTT網友,誣辱代號也有罪

這故事就長了
riklin wrote:
這是個人喜好程度問題...(恕刪)

我覺得這還好耶
因為上司罵下屬,這很正常
畢竟人為五斗米折腰

至於被陌生人罵
對方又不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何必擺下身段
今天對方每個月給10萬薪資
應該很多人願意站在這邊讓他罵個夠本......
手上拿著那疊鈔票數來數去,不會聽到他的聲音的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riklin wrote:
這是個人喜好程度問題...(恕刪)


您說的例子跟這個例子完全不一樣...如何拿來做比較..

一個是你每天接觸的同事...一個是你完全不認識的人...

況且這跟個人喜好程度有什麼關係...有人喜歡被罵的嗎...

如果遇到這種老闆還不積極的找更好的老闆...就是個人問題了...

無聲的風...淡藍天空..
dunhill978 wrote:
真是趴著都中槍
(恕刪)


大哥...
您不但沒趴著
還穿個大大的同心圓(打靶那種)在胸口與背部,
舉著雙手揮舞在的討論版..
要不中槍...很難吧

看到同心圓的人都會很想試試自己身手....

您...保重啦!!!
dunhill978 wrote:
感謝大大我確實要的只...(恕刪)



我確實要的只是個道歉
被許多人砲轟就算了
還被冷嘲熱諷
真是趴著都中槍
同理!

雖然開盤!也是賭你沒三聯單
因為自己的經驗(被電話恐嚇)去報案,警察那邊就檔了!除非你真的要玩下去,直接上法院囉。
但是此風不能長,就大力玩吧!上法院就是比誰比較閒,越閒勝算越大。

加油了下次開盤!我在押你這邊好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我想有些人有點到重點,就是樓主您的代號如何證明代表您本人?

不是用真實基本資料吧?!

法庭上是要白紙黑字的證據,例如今天不是你說了就算...........

大家沒進過法庭吧??一開始第一件事是什麼?就是確認開案的當事人是本人。

"大家都知道那個帳號就是我啊!不信你可以問問01", (真的是這樣嗎?)

"查發文IP就知道是我啦" ( 更慘,會耍嘴皮的律師就樂了 )

就這一點小疑慮囉~

至於應不應該告,這個看樓主您爽不爽囉~我看過很多離譜的事情,樓主您還算OK啦~

lonelycat wrote:
我想有些人有點到重點...(恕刪)

我也滿好奇一件事
像我的帳號

我已經大概5年在現實生活上,朋友同學,同事都直稱我神戶
而且01上面車隊出遊,也有些人知道我就是這帳號...所以知道我本人了(這絕對拉的出證人)

這樣如果有人指著我帳號罵,也有可能被現實認識的01網友看到
這樣有算構成嗎



那這樣的話
假設現實生活有第三者知道樓主這帳號的真實身份是誰
也看到樓主被罵的那篇
這樣不知是否有構成公然汙辱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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