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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政府官員還有那政黨2邊,不是都很注重"人權",怎麼都沒有人跳出來為警察說說話!

提正一下警察的士氣!

衝撞警察已經是不因該!動不動就拿執法過當來壓警察~

如果今天被衝撞的是民代,可能開槍就無罪化了~
前面有人說大家沒搞清楚事情順序。

順序就是:嫌犯衝撞警察->警察開槍->嫌犯癱瘓->民代施壓->查出嫌犯殺人

請問議員為什麼只看到"警察開槍"跟"嫌犯癱瘓"這兩個順序,最前端的"衝撞警察"卻忽略?

我質疑已經有該議員的助選員在01幫忙辯護了。
所以以後員警因該都要去跟成龍大哥請教、傳授一下跳到擋風玻璃上的特技

不想放他一馬,就得這麼作,不然等到對空鳴槍三次嫌犯早就逃跑的無影無蹤了,

現在警察真不好當,要學習臉部辨識(判別是不是嫌犯、罪犯)、

不能隨便開槍(要先鳴槍三次等嫌犯逃跑)、還被要求沒有盡力逮補(真的要去學跳車特技了,

看警員守則是沒有用的,就如同法律一樣,是給有能力、懂法律的人玩弄的,

並不試用基層百姓、基層勞工、甚至是基層員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4/17/1jh91.html

看到這篇...會讓人更氣...直接死刑吧...沒啥好說的...無期徒刑我都嫌浪費我的納稅錢勒~
作姦犯科的人要有“人權“,警察就沒有人權嗎?

利委、異員及冥代見獵心喜,恨不得有機會出來作作秀,沒想到踢到鐵板....。出來道個歉,賠償員警的損失很困難嗎?

利委、異員及冥代加油,好嗎?
彭員警有說過 在道義上他要負責

他也知道他沒什麼過失

畢竟了解那位國中生家裡家境不好

或者彭員警支付了這些錢 心理比較爽快也來得不一定

不過就我看新聞了解來說 他是個好人....加油

如果真的受到壓力才支付三萬的話 我也支持不要繼續支付了

如果是讓自己心安理得的話那只有他自己能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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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執勤受到衝撞而民代卻出面為罪犯撐腰,以後還有員警會奮不顧身執行公權力嗎?
內政部與警政署應該好好表揚這位員警才是,而這種助紂為虐的議員 自己辭職吧.免得繼續危害社會
支持警察+1,
但也希望這位警察不要再給錢了!!!!!!
這姦殺犯根本不配拿,
這家屬還有臉來要求什麼?
他們有想過被害人嗎? 有想過被害人的家屬嗎?

真不要臉的一家人,
全家都拖去槍斃算了!!!!

佛貝魯男爵 wrote:
搞不好當初那位警察開槍打傷人.....01這邊把他罵到臭頭........(恕刪)

+1
heavenkings wrote:
看不太懂你要表達的意思...(恕刪)

我看的懂佛貝魯男爵意思.......此一時...彼一時....
有些人總是事後諸葛!

我也是...支持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的.
但是..不會放馬後炮
這 "一元"

果然長得像頭蠢豬...........

所以腦袋也是豬腦...........


才會黑白是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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