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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上的人真是無奇不有啊

cnkaiser wrote:
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詞叫作規則
樓主沒錯!...(恕刪)


這世界上還有另外一個詞叫做 "作弊"...

雙方都沒錯啦,因為雙方都在防小人,

只是若我是買方,我也會覺得賣方怪怪的。
在巔峰的時候留下精采、在脆弱的時候離開。
支持樓主的說照程序來才對
那麼其實也是說買家下標後, 依照程序給予負評也沒錯吧

作生意就是要服務客人, 只要非太不合理的要求都應該可以接受,
不然就得到負評而已

最後就像這個討論一樣, 有人支持這個負評, 也有人反對, 總之會失去一些客源,
不過我想樓主應該不在乎這個負評吧?
我是誰? 鼻孔癢!
auir_new wrote:
支持樓主的說照程序來...(恕刪)

其實:
申訴完後,會變成買家有負評,賣家沒有。
因為結標後「買家單方面」更改交易內容。
佩貓 wrote:
其實:申訴完後,會變...(恕刪)


那建議樓主直接申訴吧
我是誰? 鼻孔癢!
auir_new wrote:
那建議樓主直接申訴吧...(恕刪)

樓主有申訴了
這是件的始末很單純
買方在拍賣物得標後違約。
就這麼簡單。

在網拍平台上,買方對購買物有疑問、想殺價、想更改交易方式……都可提出。
並待雙方達成共識後再下標。

而不是下完標得標後再來要求更改。
因為此項交易已確定。

買、賣雙方都有權在交易確定後不予更改。
而這項交易欲更改的買方無權給予賣方負評。
因為是錯在買方。
佩貓 wrote:
樓主有申訴了這是件的...(恕刪)

您真有毅力 我累了
我想我們談論的焦點並不相同
你說的是規則....規則訂了照規則
這些我都同意
我只是很想知道
明明很合理的要求 賣家為何不配合
如果因為真的只是規定訂好了不能變

我覺得他是爛賣家
這就是我的感想
其他的我不想多說了
你的規則論跟我要的答案無關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會支持賣家思維的,大概都有相同的經歷或思維,或是本身就是賣家,曾有過這種困擾,
會支持買家思維的,只是個一般的普通人,只是想要買東西不要那麼麻煩的普通人,

賣家會希望按照規矩是有道理的,買家希望方便也是有道理的,
就像是警察與民眾的關係,一個抓違規的,一個求方便的,
要說誰錯,說警察抓違規沒錯,但是誰沒有闖過紅燈?誰沒有隨意變換線道不按指示?
以一般普通人的思維來說,方便一下沒關係,
以賣家的思維來說,按照規矩來比較保險,
兩人都沒有錯,或是兩人都有錯,兩個不同思維的人碰在一起,本身就是無解...

其實還有一個辦法,買家有說可以親自去賣家家裡看,但賣家不肯(可能是因為隱私)
那就找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第三地點看產品不就好了?
個人是支持一位版友說的,做生意要有眉角。

其實買賣雙方有問題時,最好還是電話聯絡,把事情都說一說解決掉比較快。
一大堆人不知在模糊甚麼焦點
或是思考邏輯出問題???

你覺得賣家舉動和條件設定像詐騙,就別下標
相同或類似的東西一定一大堆
你覺得人家怪,你還去標,你是吃飽太閒還是怎樣
你一旦下標後就代表你認同賣家的方式
要協商也是在下標前

下標後想"片面"修改交易方式就是買家的錯
這麼簡單得邏輯到底有啥好爭的


扯一大堆甚麼死腦筋,不圓滑都只是想替自己沒看清楚,或以自己利益為出發點
所犯的錯誤找藉口,並推到別人身上而已


買家明明就可以去找可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狗屋
或事前先協商

替買家說話的人,基本上思考模式有問題,並且事非不分

且這個案例裡,作弊的是買家不是賣家
連誰在做弊都分不清楚到是蠻神奇的


覺得買家沒錯的,我建議你去拍賣找一樣商品
賣家條件設定是不面交
你直接把他標下來,然後說你要面交親自到他家拿,不然就給負評
看看會怎樣



還有凡事合不合理不是你單方面界定
雙方都同意才叫"合理"

你吃豬肉很合理,回教徒吃豬肉合理嗎??
動點腦吧
佩貓 wrote:
其實:
申訴完後,會變成買家有負評,賣家沒有。
因為結標後「買家單方面」更改交易內容。


個人認為 這點很難說...
Y拍的申訴
且按照常理來說 賣家都肯親自送貨了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太大問題
賣家親自送貨 然後要你先匯款的 這種CASE 少之又少
尤其詐騙的一堆 最典型的是 郵寄很便宜 面交貴很多 還要你先附訂金
就賣家而言 我想可能應該是怕買家殺價吧
就買家而言 反正你都要親自送來 到時我在付現給你 簡單乾脆 也不用去匯款
其實賣家只要講清楚 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也可以 不過謝絕殺價
這樣不就 解決了
當雙方有問題時...不想想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賣家要堅持自己的原則 不知道可以轉個彎 變通一下
結果就是這筆交易泡湯了...還得到一個負評 或許申訴可以消去
但是這樣是賣家原先要的結果嗎?
另外一個重點是 個人認為買家的要求 其實再正常也不過了
juddy007 wrote:
您真有毅力 我累了我...(恕刪)

我也累了
我只是「就事論事」
有問題不是應該在合約完成前更改嗎?
重點、重點、重點、重點:
買家違規,就這麼單純。
重點、重點、重點、重點:
下標前為什不就交易內容發問並要求更改或賣家配合?
照規定,買家違規在先。
所以沒必要討論賣家變不變通或什麼一板一眼。
您說是嗎?

昇龍裂破 wrote:
一大堆人不知在模糊甚...(恕刪)

沒錯,有疑慮不信任就別下標。
事情就這麼單純,就這麼簡單。

下標後若想更改交易內容是該用「請求」而不是「要求」
下標後不管買方或賣方都可不理會對方的「請求」
不照規定就別到拍賣平台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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