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8031 wrote:
石器時代的公司,石頭般的思維,使用一步錯步步錯的石頭戰法,真是拖越久賠越多。
假如我是老闆,在事後境遷後,一定fire 那個經理,還有決議提告的人...(恕刪)
此事件狂上多家電視台、網路,爆紅程度超乎想像
看來要"事後境遷"的方法只剩:
1. 撤銷提告並道歉
2. fire 那個副總,還有決議提告的人
3. 宣布關廠檢修並道歉(反正工廠也早停工了)
賠上企業形象-->銷量大減-->大股東對決策者的質疑壓力,直接秒殺那個副總
不用幾天就會看到了......
btw,大大的名字 Jerry 發音很像 gel 蟻..或是 gel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