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6330 wrote:
不是現行犯或通緝犯,怎可以任意逮捕拘提呢?...(恕刪)
沒帶證件或者證件有問題是可以帶回警察局問話的,這應該是常識啊,不然是要怎麼抓偷渡啊?
只是不曉得這個案子是不是真的有問題就是了
但是事主跟警察動口又動手,這在哪一國應該都會很不好看吧?馬上帶回去也不為過,被手銬弄瘀青我覺得是沒辦法的事情,不弄緊要是逃走了又是一樁笑話。
最大的問題是事主 無法確認是否是警察,這就有得爭論了
然而法律上應該很難認同 光天化日之下都給你看證件了還不曉得是不是警察,雖然我同意這很困難,但是好好講應該有辦法釐清
其次的問題應該是沒有在警察局就把事情解決。
警察要彬彬有禮應該是制服巡警、交警比較有機會(小弟在台灣被臨檢多次,也因為機車被偷報過案,覺得態度都還不錯啊),便衣刑警每天面對小偷強盜作奸犯科的人,不兇應該震不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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