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07 wrote:這偶還真的不知道...感謝"爆料" 自從上次事件後,她躲到美國去一陣子,電視通告也停了。就是等風頭過大家淡忘之後。現在要付出打打知名度。她的經歷不少臺灣大學畢業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及法學博士美國新澤西州立大學生物化學博士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北京大學客座教授美國執業律師我記得她還說查出王金世英還有一千億台幣的資產在中國...一千億啊!政府不趕快去追討.....
wo-nu wrote:沒錯即使他後來被判無...(恕刪) 太好了! 終於有共識了!既然您也認同今天在台灣社會,媒體和政客的口水已經凌駕司法判決之上,(這不是高素質國家該有的現象)不知為何您還要繼續支持爆料文化呢?
喵喵1234 wrote:爆料錯誤 責任由爆料的人負擔爆料正確 可以追究相關責任...(恕刪) 爆料錯誤 責任由爆料的人負擔如果真的這樣...邱某大立委...應該會被關一百年了吧爆料正確 可以追究相關責任同意不過現在的爆料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人...這樣好嗎
Surrealism wrote:太好了! 終於有共識...(恕刪) 我不反對正常的爆料,但是無來由的爆料是人人都不喜歡的回過頭來,請問大家,如果沒有這次的爆料,誰知道卸任的台灣之子把這麼多錢匯到國外放著國內還有調查局的頭頭幫忙掩護呢,護主護到自己都有可能要被判刑了
wo-nu wrote:怕再出一個會壓案的調...(恕刪) 好吧!那看來無解了,因為我只能跟您說,壓案文化已經在台灣存在將近60年了。(很多人運氣好沒被抓到而已)我也不認為接下來60年會好轉。唉~~~~若要解決媒體亂象,看來只好期待"紅色執政"了,雖一樣都是貪污和壓案,但是往好的方面看,至少媒體的管制能好一點,不會整天那麼吵,不會有腦殘記者說笑話,更不會有小Shit和吳宗憲那類的低水準物種妨礙觀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