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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又沒錢的人怎麼繳國民年金?

昨天才跟勞保局之國民年金業務處的人吵架
因為我去年11月中離職,但是中間隔星期六跟日兩天
我去另一家公司上班
國民年金居然發出一張繳費單叫我去繳600多元
說什麼一天沒勞保就要加入
我都已經去函解釋說我不繳了,還打電話來跟我盧說我違反法律
還要我提證明,我就說小姐你有我的身份證字號,進你們的勞保局系統查就知道囉
幹嘛擾民 叫她把電話給她主管 她又說不行 真是讓我很火
不知道那裡可以申訴 叫這些人用點腦好不好?
失業 還被催繳國民年金保費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我剛失業,政府卻急著要我交保費!我才失業10天卻要交1個月的保費,公平嗎?桃園縣社會處及勞保局桃園辦事處最近湧入失業者,抱怨要繳國民年金保費的電話,他們都說,飯都快沒得吃了,政府卻忙著在搶錢。

繳不起674元 一罰就3000

國民年金去年10月起開辦,第1期保費繳費通知單去年12月底開始寄發,且要在今年1月底前繳納,因此農曆過年前起,縣府社會處及勞保局桃園辦事處就不斷湧入抱怨電話。

他們說,自己已夠可憐了,打零工也是有一頓沒一頓,連撿廢紙每公斤都只有5到7角,都快吃不飽了,怎麼還繳得起每個月674元的保費?如沒有交保費,一罰就是3000元起跳,現在都不知要怎麼辦?

身殘低收入 可申請補助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也發現,雖然縣府1年編列2億餘元的保費預算,要補助所得未達最低所得2倍以下的民眾30%到45%的保費,估計可讓5萬2000人受惠,但到目前為止卻只有4000餘人提出申請。社會處分析,除了不知道可申請補助外,許多民眾自認連保費都付不起,乾脆不來申請。

社會處也提醒弱勢民眾,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者只要自付30%、45%保費,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的人也可獲補助30%、45%保費,因此要趕快向各地公所提出申請,免得因繳不起保費被罰款。
轉貼自由電子報新聞
因為我戶籍跟住的地方不一樣
今天我也收到了
果然是一整個火大

中華民國政府你好樣的
發了3600
然後收2倍674*12月=8088
還有一堆什麼亂七八糟的費用
像是水費在台北市突然多了一條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不知道我繳稅是在繳心酸的
先把人民的錢刮光
然後再來發什麼鳥卷
跟共產主義有何分別


失業的人就已經夠不爽了
結果還拿失業的人開刀
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政策





總覺得是在補之前老人年金的洞...
http://sowf.moi.gov.tw/04/03/03_01.htm
......
第十四條 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國民年金開辦前一日止。
......
有了國民年金, 政府就可以減少支出老人年金的這筆開銷?

另外... 有繳費的, 記得要把收據都留下來啊, 不然那天突然來張單子說你某年某月沒繳, 恩... 提不出證明, 搞不好就得補繳喔...

現在不要繳是最好, 等政局變天的時候, 就可以再提出修法,

我壓根不想去想這是什麼爛國民年金,

民主自由,難道我不可以選擇放棄嗎?

我選擇放棄的理由很簡單:

我名下已經有3家保險公司共7份壽險型保單.
每年就繳了快15萬了.
另外還有理財型4張保單,
每年繳了快40萬.

難道我的保險還不夠格養老嗎?

還得參加爛政府的爛構想?
我就不相信,兩岸合併後政府會發放這一筆錢,那是不可能的.

那我為什麼還要被逼參加你爛政府的濫政策!!
健保我都如實繳納, 為什麼還要我繳國民年金??

我是不會去繳的, 真的很莫名奇妙~ 氣~



沒想到這串文還會被撈出來....



雖然很感慨現在的人大多數只在乎自己,

但大家可以想想這個制度的好壞,

畢竟現在突然失業也是不算是新聞了,

會輪到誰真的很難說。






四物雞 wrote:
首先,我要承認自己是...(恕刪)


我用505的

我已經欠3030了

還是沒錢..
重點是他說以後會領到的那些錢,對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到那時候,那些錢還值那些價值嗎?勞保搞垮,搞健保,健保搞垮,搞國民年金,只會虧了就開源,不節流,工程整天亂蓋一通,有個屁用
電腦是永無止境的錢坑
不久後還有一個什麼長期照護險要強制繳納
羊毛出在羊身上
政府某方面稅收減少
就會從某方面徵收
為政者真的不能傾聽一些失業跟收入很少人的心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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