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mima wrote:
是可以送軍事法庭法辦..是可以送軍事法庭法辦的!
我當兵的時候有被關30天過.(恕刪)
請問以你經歷,
洪案 操課,是不是太過火 ,
動作不符合人體工學
dick0115 wrote:
您的觀我也認同.快退伍了還要把他送禁閉.真的是單純帶手機而已嗎??.但操出人命就不對.現在死者為大.說什麼都沒用了.
我當兩年兵沒看到有人被送禁閉的.不管出多大的狀況也都是禁假1個月或2個月.當兵是我最瘦且體力最佳的時候.而且不管吃多少跟本胖不起來.退伍到現在10多年了.卻胖了7公斤..洪士官好像當兵胖了不少...
現在的草莓兵只當一年而且又操不得.沒學長學弟制..這樣要被送禁閉應該很困難了...
最後操過頭出人命就是不對.但禁閉室廢除個人還是覺得不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