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滿18歲,有駕照,憲法不保障騎車行駛的權利嗎? 9月5日更新

在學校,公司內規定當然要遵守...

不過到外面就是遵守法律了...

校外有駕照就代表可以騎車...

至於學校抓到之後要處分...

要嘛轉學要嘛跟教育局去盧...

在下是認為校園內不準騎車開車是學校的權利...

不過到了校外就要看法律了~

公司規定也是一樣...

在上班時規定不能玩是很正常的~

下了班出去誰還會不玩?

要下班之後也遵守公司的規定...
(除非是些特殊的~比如說洩露商業機密...那也可能違反法律喔~)

那也是很奇怪的事情吧?
學生的身份適用在進上學進學校以前 和放學離開學校以後嗎?
一個人的身份應該怎麼定義?由誰來定義?同時擁有兩個以上身份的時候 誰來決定哪個優先?

看過另一個有趣的說法 不違反校規也不難 困難的是在誰有權定義而已
做法如下 不過不建議使用:


指定學校附近某地點為a

持有駕照的學生從家裡騎車至a地點

在a地點停好機車後 由該地步行至學校

校規只規定不能騎車上學

沒有規定上學路徑必須要從居住地點出發

所以只要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 騎車到自己設定的某地 就可以步行上學了

不過想當然的 校方會來搶奪解釋權

雙方搶來搶去的結果就是各說各話

然後校方以學校的說法 以及校方所能做出的處罰

將該學生的學籍予以處分(記過?退學?)

學生也繼續保持騎車至某地後步行上學的方法直到 不想騎了或是解除學生身份為止

當然要堅持的夠久才行啦

等看看版上的持反對論點的有沒有比較創新的說法來搶奪解釋權囉



如果學生身分只適用於校內........那.......要不要規定大眾運輸系統的學生優待票僅限上下課及教學相關活動使用,其他像是什麼電影院,遊樂園的學生優待票都可以取消了.因為學生身分僅限校內啊~~~~~~
jiunyiu wrote:
如果學生身分只適用於...(恕刪)




木木 金奇 wrote:
本人在"新北市一所私...(恕刪)

國有國法 校有校規
如果你認為學校的規定不合理
那你一開始就不要去讀就好
只能說這學校校方做法實在不太聰明
當然立意是為了避免學生在上學途中發生意外
(或是為了其他不遵守規則的同學影響校譽)
但是逃避現實實在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記得我以前讀彰化高中的時候,當時的校長是曾勘仁
他的作法就很好
要騎機車上學可以,需要駕照、家長同意書,戴安全帽(當時還未實施強制戴安全帽)
之後到教官室申請車位、登記車號,而且不能載人,違反交通規則被捉到會記點甚至取消車位
之後就會劃一個停車格給你(室內停車場喔,8點就把鐵門關起來)
下課時間再把鐵門打開
這種作法既可以管制,學生騎車上學也不用躲躲藏藏
多棒
就算說得再有理,可以去告學校;一樣得回家找爹娘帶你去,
因為未滿廿,沒有完全行為能力,還得得找監護人帶你去。

未滿廿,那車子、保險 ...... 也不是你的;
一個萬一你躺在路上,那別人可是很麻煩

就算學校同情,簽個生死狀就可以騎
未滿廿也沒有資格簽呀,一樣得回家找爹娘

jiunyiu wrote:
如果學生身分只適用於...(恕刪)


哦!我還沒想從這個方向思考過 謝謝提點

不過如果是這樣說的話 頂多只是兩個身份同時存在而已

買學生優待票的時候 個人可以決定以自己的哪一個身份來買票

所以 學生也可以用有駕照的身份 騎車到學校附近吧

請不吝賜教 謝謝
跟教官打好關係~讓他們知道你不是會亂衝亂撞的人~讓他們知道你真的是太遠不得已只好騎車~然後做事情再低調點~別亂停附近住家停車的地方

我想...很多事情應該都可以低調過去吧~況且你有駕照~只要不違規~警察杯杯是不會對你怎樣的...

再不...你可以選擇兩邊折衷的方式...電動腳踏車,電力足夠時聽說可達40公里,電力不夠還可用腳踏前進與充電...不過給花錢就是了...
木木 金奇 wrote:
本人在"新北市一所私...(恕刪)


對阿!你也知道有自由啊?

學校也有他的自由!!!不爽不要讀阿.


真正的自由是不分物種,身份,階級,每個人都有自由!!
不是你的自由才是自由.

你有騎車的自由.
學校也有不讓你讀書的自由.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