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h76123 wrote:
為什麼突然害我背脊起...(恕刪)
這種踩法嗎

純白的百合 wrote:
我覺得園方態度處理有問題,也不會做人,
最起碼,因為這起事故,破壞了遊興,除了必要的醫藥費用,
也應該招待個晚餐壓壓驚,包個紅包表示一下歉意,大氣一點的,
也應該再招待一次免費的食宿券,不然皮內之痛破像是活該嗎?
園方不必負責嗎?以後誰還敢去玩呀?
(恕刪)
里歐哈特 wrote:
這種踩法嗎...(恕刪)
全梭了 wrote:
樓主要求合理+1你只...(恕刪)
朴子 wrote:
另外有版友認為,我的主題是在自己身上繞,是為了得到一個合理賠償~~我的回答:沒有錯,難道我要把話題在海豚身上繞嗎?受傷的是我,文章主題就是受傷事件,不把事件說明,那要怎麼說呢?
朴子 wrote:
我知道會有人砲轟我,沒關係,既然發這篇文章,就是要讓大家重視公共安全,該爭取的就爭取,讓要求重視公安的,就要園方立即改善,否則難保下次發生大事.....
希望大家能著眼在公共安全的討論,至於賠償的事就其次,如果想提供意見也歡迎, 也請大家在討論回文裡,能包涵一點,謝謝!!
(恕刪)
朴子 wrote:
3.表演節目~~
有些版友真得沒有看完所有文章內容,我再澄清一次,我有建議園方在表演節目中做好安全防護,不是要求節目停止,;而海豚是無辜的,它們只是園區的利用工具,雖然它們有人類六歲的智商,但是六歲還是萌萌懂懂的時侯,何況它們是獸類,擊球的力道真得無法撑控,擊出的方向更別說控制了....
至於演唱會或幼幼台的傳球,如果不是刻意,應該是不可能受傷吧!
朴子 wrote:
我也回應公關部,海豚打足球的節目中具有危險性,;尤其是樂園都是攜家帶眷來遊玩,很多都是小朋友,;擊中我的位置後面是兩個孕婦,旁邊有個沒幾個月的嬰兒,我的附近都是小朋友,萬一打中她們該怎麼辦呢?不能鬧出人命後,才來檢討吧!!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至於精神賠償方面,有待討論……
(恕刪)
朴子 wrote:
不好意思,我想有些人又有些誤會,或是沒有把我的回文看完全,以下做個澄清吧!
1.賠償問題~
有版友說到~套句經典名言 {當初業者若給10萬}[這文章就不會在地球上出現了],是呀!如果遠雄當下能誠心道歉,不用給十萬塊,只須給我住宿優待,或是住宿卷,不用頂級套房,給我最平價的就好,;不用三四日,給一兩天,我就完全認為遠雄的誠意十足,我就不需要來po求暖文,
版友 faff 說得很客觀,"要求賠償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為什麼受害者老是要用捐公益來證明自已的清白?",; 我在07-19日事件發生後,請教了法扶律師及報社朋友後,我就與老婆討論過處理方式,其中我們也講到求償金額要捐一半給花東基督教醫院,未來不排除全捐出去......我不是馬後砲要讓大家覺得是要漂白或是如何,在po這篇文章前,我就在facebook裡,與朋友討論這件事了!
2.外國月亮比較圓之說~
難道台灣不能享有國際人權的同等待遇嗎?難道自己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嗎?
另外有版友認為,我的主題是在自己身上繞,是為了得到一個合理賠償~~我的回答:沒有錯,難道我要把話題在海豚身上繞嗎?受傷的是我,文章主題就是受傷事件,不把事件說明,那要怎麼說呢?
至於賠償,或許有人認為我就是要錢,那麼請問"精神賠償"還能要什麼呢?醫療與精神賠償都是律師建議提出的,與法有據,我幹麻無中生有,找麻煩嗎?
3.表演節目~~
有些版友真得沒有看完所有文章內容,我再澄清一次,我有建議園方在表演節目中做好安全防護,不是要求節目停止,;而海豚是無辜的,它們只是園區的利用工具,雖然它們有人類六歲的智商,但是六歲還是萌萌懂懂的時侯,何況它們是獸類,擊球的力道真得無法撑控,擊出的方向更別說控制了....
至於演唱會或幼幼台的傳球,如果不是刻意,應該是不可能受傷吧!
4.大型公司都會有自己的法律團隊,想要玩他們隨時奉陪
這一點在我回家後,我母親就與我講過一模一樣的話,那時我還認為有理能走天下,結果以遠雄公關的回覆,及今天壹傳媒電視的說法,我想,是財團較夠力,消費者只是螻蟻而已....
5.在海豚節目中,我為何在哄小朋友
在當天煩熱的天氣裡,很多小朋友都會鬧,這應該是很多家長都有的經歷,而在節目進行中,我不哄小孩子,難道要讓她們吵鬧嗎?來遊樂園裡不能好好觀賞節目,還要費盡全心力哄小孩,是我願意的嗎?
6.其實一早就有五家電視台要採訪,只是我認為不用鬧大,只是壹傳媒已偷跑,縱使我想隱藏都很難了,不過也幸虧壹傳媒,我看到遠雄海洋公園的立場
非常謝謝大家的支持與關懷,雖然有些版友喜歡冷嘲熱諷也沒關係,只是希望您們能多包涵,意外與受傷真得不是大家所願意的,願大家都平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