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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是否一定要讓導盲犬進入???


水晶骷顱 wrote:
跟那個撿到錢的法律系...(恕刪)


哈哈~~ 奇怪 依法 可以進去....
依法 我可以索取一點回饋~~

到底能不能依法行事呀??
一下 情理法
一下 法理情
發財猴 wrote:
你確定??...(恕刪)


我原回應的表達用意是,
法律有制定的,當然是依照法律,
法律問題,若兩造無法協商解決,本應由法庭依法判定。
現在時興輿論判決,民粹當家,
當媒體介入之後,
同樣是依法,卻造成民眾不同的反應。

媒體的報導角度,
影響社會至深。

鄉民要小心啊。
外面吵一吵,吵完可以進去吃了,但還有心情吃嗎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JessieC wrote:
我講話一向如此,你說...(恕刪)


法律如果真的可以判定人的對錯...那天下太平了一半..

沒犯法的 不一定是對的

犯了法也不一定 真的錯了

人的情感在哪?
吾為台中人 不食台中米
ROBOCOP123 wrote:
哈哈~~ 奇怪 依法...(恕刪)

同意樓上R大所說

依法,健保局員工可領4.6個月年終
依法,中油員工可XXX個月年終.............
法官依法斷案,小女童遭性侵未違反個人意志.........

實際上呢? 社會觀感如何? 真是如此?
這個社會上有些人拿各證件就想要行使權利,問題她本身是否具備行使權力的能力,今天店家被處罰那亂用權力的人有受到什麼處罰嗎?
要依法先依民意當然是情理法適用
要依法但不依民意法理情連用的餘地都沒吧
還會被冠上遠古時代生物一詞
請媒體勿在濫用第四權
不拉不拉!!! wrote:
同意樓上R大所...(恕刪)


既是社會觀感不佳,
民眾矛頭應該是要求自己選出來的立委,
去努力貼切民意修法,才是王道。

責怪依法條判決的法官,對現況無益。
法官若不依法判決,則是知法違法,
當自己成了知法違法的受害人時,
就會體驗法官依法判決的重要性。

ROBOCOP123 wrote:
到底能不能依法行事呀?? ...(恕刪)


去問個官呀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根本就是去找麻煩的
我相信絕大多數店家都會幫助盲人
那對待這一個擺明就是來找架吵的明眼人
我是覺得老闆已經態度很好了
更何況她又不是什麼訓練員

就算依法訓練員可以行使訓練
為何店家就一定非配合不可? 也真是個莫名其妙的法!
法還是要兼顧情理吧
今天因為你要訓練搞得店家損失
那他要不要提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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