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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八天的國二女生遭殺害


bis0815 wrote:
應該要無麻醉腰斬

讓他看著自己的下半身懺悔吧...
...(恕刪)


嗯嗯~~ 還要讓牠沾自己的血 寫對不起三遍!

寫不完就打強心針讓牠繼續寫! 寫完才讓牠死!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shinakirai wrote:
看來死刑似乎對於重罪犯沒有太大的防止效應。...(恕刪)


我印象中台灣以前有一度綁架風氣很盛,後來就改成綁架一律死刑,當時也有人懷疑會不會變成撕票,但事實證明綁架確實減少了,這些亡命之徒也不想有錢開沒命花

如果有"絕對不准假釋"(沒有任何人能給他特赦,就算他變大慈善家也是不能假釋)的終身監禁我也不反對廢死,但不要和我說什麼感化那些人,給他們貢獻社會的機會,或著是死刑也不能讓家屬得到安慰這種假仁假義的話

對,死刑也無法撫慰家屬的心,但是那些犯人就算悔改了也沒辦法讓死去的人復活,為什麼就要原諒他?
angela000217 wrote:
如果真的有拍出槍斃死刑那些畫面我認為還是也嚇阻作用,故意打偏了再來假裝卡彈先讓他痛一下再來補打一槍,打他各10槍最後才打心臟位子,不打他各10槍8槍只讓他1槍斃命太便宜他了。


行刑前要先打麻醉藥耶!
打幾槍都嘛不會痛!!!
應該要他清醒著行刑才對!!!
然後學清代十大酷刑之一的千刀萬剮!!
把肉一片片削下來!!
先在那些強姦犯的生殖器或者下半身打強力的局部麻醉,
接著拿新加坡鞭刑用的倒鉤鞭子,狂鞭他們生殖器,
然後逼他們看自己的生殖器皮開肉綻,自己卻不會痛

或者餵他們吃壯陽的藥物,逼他們勃起之後,然後再鞭,
重點在於控制出血量,不能讓他們出血過多昏迷,一定要讓他們看到自己生殖器鞭打的過程,
打爛掉也不行,最好是找醫生醫好縫合生殖器,然後每個月固定來幾次這樣的刑罰

人權?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畜牲跟我講啥人權

shinakirai wrote:
這樣的人實在是可惡,一犯再犯而且還越來越嚴重。

不過從另一方面看,他會不會是有生理或心理上的問題,才會如此。

現在有些研究發現除了成長過程的週邊環境影響外,犯罪與DNA似乎也有相關

如果這個嫌犯也是如此,我覺得他應該隔離,被矯正,而不是輕易的被終結。

嗯, 能重工 (rework) 成什麼我是不敢說? 我只關心重工/矯正的直接代價: [為了處理這個人渣, 我們打算犧牲多少正常人的性命? 還要多少正常家庭受害破碎之後, 我們才能扣下板機?]
shinakirai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標題"少女遭性侵枉死 上萬網友要求直接判死刑"就忍不住再回文

好像大家都想用最簡便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大多數人似乎忘記了最根本的法律制度面,社會防範的機制面改進。

槍斃掉這個人,現在監獄還有多少性侵犯?他們出獄後如何能防止他們成為下一個林姓嫌犯?

看來死刑似乎對於重罪犯沒有太大的防止效應。

劉邦入關中與民約法三章歐: 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 據此, 強姦算傷人, 抓到由受害者家屬自行決定量刑 看是要腰斬還是腐刑. 至於姦殺者, 一律抓去千刀萬剮.
BSA wrote:
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 據此, 強姦算傷人, 抓到由受害者家屬自行決定量刑 看是要腰斬還是腐刑. 至於姦殺者, 一律抓去千刀萬剮.


不然,我們另外再蓋一樓,就叫:

"01千萬網友大連署,讓行為惡劣的強姦犯,強盜犯,處以死刑,以平民憤,以安民心."


這樓的名字好不好? 好的話,大家就一起蓋,看看有沒有新聞咖過來挖,

只要蓋得高,蓋得多,總是會有新聞人會廣播出去的..,好的話,小的就去開樓,大伙上來簽到一下吧..
死刑實在太快...沒有刺激感

應該讓強姦犯脫褲子,當眾讓人丟石頭丟牠下體!

要折磨...要讓犯人知道啥麼叫做痛苦
國二女遭性侵勒斃 家屬今提國賠一千萬

==>
當初輕判的法官應該要幫忙賠錢

還有 廢死連盟 也因為他們不讓法官判死 也要賠

千萬別拿我們納稅人的錢來賠 ..

冷茶 wrote:
我印象中台灣以前有一度綁架風氣很盛,後來就改成綁架一律死刑,當時也有人懷疑會不會變成撕票,但事實證明綁架確實減少了,這些亡命之徒也不想有錢開沒命花)


也養成了父母/袓父母到學校接小學生的風氣..........看看現在各國小都有家長接送區.

以後國中也要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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