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je8765 wrote:那個絨毛精這麼凶悍喔...(恕刪) 這客人不講理...這店長..沒擔當...他提前送出東西...反而會被開違約記錄...只要有顧客投訴...他就會被開存證信函...當月獎金會被扣...所以這位店長已經傷害到7-11的形象了...再來無故解散職員..是可以去勞委會提出申訴..並不是員工自願離職...而是雇主請他離職...
asaluna wrote:這是井底之蛙的典型高級都市...是有高級到哪去...(恕刪) 他自己濫而已啦,別跟他扯什麼台北市。我也是住台北市在大安路上,住家樓下一樓店面就是7-11頂東門市,初一凌晨5點去買100元儲值卡,順便要拿open將文件夾,店員說要早上7:11開始發放。我還不是乖乖上樓,8點再去買一次,還好還沒發完。就算發完也是會自己乖乖再上樓,畢竟是自己太晚到~~
奧克 發表的 0206 23:20奧客更新聲明稿 XD有一點更新幫貼話說 有沒有人肉啊我也想看圖+1關於資料夾一事 聲明作者:絨毛精│2011-02-06 23:32:10│人氣:4774我想我在場外都有說得清清楚楚了吧在那邊我不打算多做回應也不打算觀看任何相關文章了因為太多人發表重複的言論每一個人問我就要解釋一次我沒那種心力陪你們慢慢耗如果要說我最大的敗筆 就是不應該把資料夾拿去跟網友交換現在好了 我今天不小心被拍到了對方已經寄到我信箱了哀對方表示他們是一個團體說現在事情還有轉圜的機會所以不公佈我的照片簡單說我就是被威脅了 懂嗎?對方要我張貼大年初二購買的發票憑證給他們看店名還要我親自去慰留女店員好啦 好啦 趁了你們的心照片在你們那邊我認輸行不行我明天就去找店長(趕快問問看哪一家7-11 因為主角可能要現身)還有除了巴哈以外 的網友請你們滾回去吧這邊不甘你們的事情 少在那邊註冊一大堆帳號來批評我對於新手帳號我一率無視還有東森新聞的記者表示要我接受採訪我的答覆是NO 這件事情並沒有任何新聞價值只是我個人的心情抒發文如果你們有身為記者的自覺 請去採訪對這社會更有貢獻的文章不要來採訪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微不足道~~~~是沒錯 不過最近沒新聞所以這一條最大)PS:你們說要送我的大年初二資料夾 我已經換到了以上 完畢
realeric wrote:服務業本來就是這樣 做生意沒有人會可憐你 每分鐘都要注意那個客人的態度是惡劣了點 但那個電源反應也不及格如果每個電源都納種心態在上班 納店長可能要多請個司機如果決德自己這樣很委屈 吞不下去 還是再另謀出路八那個奧克 的行為 本來就沒理 但是誰當班誰就要處理好 新注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