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大人 wrote:
*文有點長喔---就當聽小弟發一下牢騷吧!!!
小弟上個月出車禍,肇事車輛是一輛百萬轎車;那個駕駛很沒品的肇事逃逸
那時是我晚上12點多,下班和同事聚完餐,在我騎車回家的路上;車禍的情況是那台轎車先撞到我左後方的機車,然後那台機車倒下後往前衝,再撞到我的機車,我就摔車了;轎車撞到我後方那台機車當時的衝撞力道一定很大,因為那個機車騎士倒地後,繼續往前滑行了至少應該有5公尺吧,撞到人行道之後才停下來,而那台車撞到我們後,緊急剎車停在前面約幾秒鐘,可能是那時時間很晚了,天色昏暗,路上沒有其他的車輛與行人,然後轎車駕駛應該是猜想,車子撞那麼大力,我們兩個人一定都陷入昏迷了吧!那個肇事駕駛,都沒有下車察看傷者的狀況,就加速逃逸了…幹…死沒品的人
當時事情發生得太突然,衝撞力道又很大,雖然我自我感覺我的意識還算清楚,但是我被兩台機車壓住,根本就站不起來,我放棄掙扎起身的念頭,勉強拿出手機報警,等救護車來救我們。
經過急診室的初步審查,外傷的部分右手肘,右膝蓋有擦傷、膝蓋的部分,因為撞擊地面的力道很強,加上又被兩台機車壓傷,有瘀血腫脹,要包紮起來,撐幾天拐杖;且我頭部著地,有輕微的腦震盪,要住院觀察兩天;護士跟我說:我的傷勢和那個撞到我的女機車騎士,相比起來已經算是輕很多了。那個女生帶的是西瓜皮式的半罩安全帽,對於她的臉幾乎是沒有保護的作用,右半邊臉在地上嚴重摩擦,右耳只剩一半、臉頰的部分就算透過多次的美容整形手術也不見得能恢復舊觀;右小腿骨折,最慘的是,她的右手無名指和小指,撕裂傷嚴重,可能要截肢,而且他被車子直接撞上的撞擊力道很大,人現在還陷入昏迷狀態,目前正在手術室裡搶救…唉…真慘
我在急診室完成包紮手續,進了病房,完成住院手續後,就有一個警察來幫我做筆錄。警察跟我說:還好我有打電話叫救護車,趕快送醫急救,不然就錯失搶救那個女騎士的黃金時光了;而且那條昏暗的路,那女騎士又失去知覺的躺在路邊,很可能會被後面經過的車子撞上,我算是救了那個女生一命。只是車禍現場的附近,沒有監視器,我是現場唯一的目擊證人,想要抓到那個肇事逃逸的駕駛,好向他索賠求償的機率不高,但是他還是會去調閱遠一點的路口的監視器來過濾!我跟警察描述了我印象中那輛肇事轎車的廠牌、車型、顏色後,那個女騎士的父母敲門進來病房跟我道謝,謝謝我救了她女兒一命,但是我和那個女騎士的媽媽面面相覷,一時說不出話來,她是我前公司的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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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是一個理財專員,我在2008年的七月時申請留職停薪二年,理由是要照顧我剛出生的兒子,但是其實我是因為2008年初做到爆肝住院,出院後想要休養一段時間,並且計畫要補習,準備隔年的高考。我的出發點,在我申請留職停薪的時候,我有跟經理講明白,他當時也很支持我的決定,還跟我說:人有夢想就要嘗試著去完成,就算最後沒有成功,但是起碼有曾經有努力過,日後回想起來,心中才不會有遺憾!
只是沒想到2008年9月15日金融海嘯開始,金融風暴席捲全球,我還在職的時候,亦曾經銷售過雷曼兄弟所發行的連動式債券給客戶。那時候的社會輿論,和對銀行、對理財專員的批判,我相信不用我在這再多加贅述些甚麼,大家都應該很了解那時的情勢。
我捫心自問,我在銷售這些商品的時候,我的出發點絕對都是希望客戶賺錢;當然我也是有要賺手續費和做個人的業績,但是我絕對不會是故意要讓客戶血本無歸,好讓客戶上門來求償,我亦了解我個人的銷售作業程序上,沒有任何的作業瑕疵。但是投資賠錢後,不理性的客戶總是存在的;有一個客戶開始上門爭取賠償;曾經和還在職的同事聯絡過,也向他們表明,我可以向補習班請假,回去幫忙處裡這件客訴客戶,但是經理說不用;因為客戶現在已經投訴到總行,目前是由總行專責單位介入處理!想想你既然這樣說,我樂得繼續專心念書。
2009年高考放榜後,很遺憾我沒有錄取,但是經過一年沉澱的我,亦不再想回到理財專員的生活,於是我申請離職找新工作,但是;此時的經理卻跟我說,我那個買雷曼兄弟連動債的客戶不肯和銀行和解,堅持要告我,人事部說:我若沒有和客戶達成和解,不能離職,若我堅持要走,公司也不會發離職證明給我!好吧!那我先復職,處理這件客訴後,我再規劃我的將來。
經理卻說:我也不能復職!因為她說總行人事部的長官認為,我是故意在金融海嘯前留職停薪的,把金融海嘯受傷的投資客戶,都丟給在職的同事來處裡,現在海嘯過去了,麻煩的客戶大部份都處理完了,我才要復職回來工作;他不能答應我的復職申請,這樣會對不起其他一直在崗位上的同事!?
妳是神經病嗎?我七月申請留職停薪的時候,是知道九月會發生金融海嘯嗎?我會提前知道經營了185年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會倒嗎?我又不是神,可以預知未來;我也不是哆啦A夢,有時光機可以穿梭時空!現在是怎樣?要我不領薪水替銀行工作嗎?這是甚麼神經病論點和要求啊!
好…我約那個客戶見面,那個堅持要銀行賠償的雷曼兄弟受害者出來談!那個客戶買的連動債,是百分之百保本型的商品;連動式債券的包裝是保本的沒錯,但是發行機構是雷曼兄弟,現在雷曼倒了,就有點像是欠債的人死了,你找不到人還妳錢,就被倒債追索無門的情形一樣。
客人不管;他堅持她投資的是保本商品,跟銀行簽定的是保本契約,他就是要拿回投資本金!我把我目前進退兩難的處境跟她講,並且告訴她我賣他這個商品的各項作業流程,法律上我絕對站得住腳,我有的僅是道德上的瑕疵!
客戶也說,我過去在幫他做資產規劃、提供投資建議的這幾年下來,他也是有賺到錢,只是這次雷曼兄弟這一條真的賠的太大條了,把之前賺得都賠進去了還不夠!他說:對我,他不要求全額賠償,他有算過,過去我幫他賺的錢,扣掉之後,我只要賠他50萬,他就跟我和解。
然後;客戶告訴我,這是我們經理跟他說的,如果他堅持要提告,要求銀行賠償,請他先跟我談;因為我是銷售商品給他的理財專員,我也要付賠償的責任…!?
客戶並且很明白的跟我說,經理告訴他:在我和他達成和解之前,公司是不會發離職證明給我的!但是客戶自己也說,她覺得,我們銀行對員工這樣的做法與要求很奇怪?也很不合理!他認為連動債是銀行代理雷曼兄弟銷售給投資人,而挑選與代理銷售投資商品選擇權又不是在理財專員身上;理專只是一個中介的角色,我賣了她這個商品,是受公司的指示,我只是在執行銀行所托付交代給我的業務,為甚麼銀行會要求我也要賠償他損失!?所以;客戶要告的是銀行,不是理財專員個人!
幹…我被經理騙了,自投羅網的來幫她處理一件,她自己處裡不了的客訴!
而且我更訝異,經理竟然會這樣建議客戶來跟我索賠!?客人看我不信,他說他現在學乖了,電視新聞也都有教,跟銀行往來,所有講的話,都要錄音存證!他把她跟經理對話的錄音檔放給我聽!
於是…我忍痛賠了50萬給客戶;因為我完全不想和這間銀行,再有任何的瓜葛!事後;我直接寫E-mail給總行長官,並將副本寄給經理,將事情的始末,向總行人事部的協理報告,告訴協理,我已和客戶達成和解,請公司將我的離職證明發給我。
總行的協理收到我的信後,直接撥電話問我:我真的賠錢給客戶?和他私下和解?我很明確的說”是!”;並帶著諷刺的語氣跟他說:這不就是你們公司的意思嗎?協理非常得訝異,因為她說這件客訴案件,以及我的離職和復職申請,人事部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而且公司也不可能用這種理由,扣發員工的離職證明,不准員工離職,同時也不讓員工復職,這是違反勞基法的!再者,公司絕不可能要求理專賠錢給投資失利的客戶,除非是經過稽核查證屬實,確定是理專個人作業上的嚴重疏失,才有可能會要求理專賠償,協理說他會去深入了解之後,給我一個交代!
結果;前經理打電話跟我說:這是我們雙方和客人,三方面在電話聯絡時,出現“語意溝通上的誤解”他要的只是希望我出面幫忙安撫、說服客戶,絕對不可能要我私底下賠錢給客戶,然後和客戶私下和解?
喔~是這樣子喔…那客人放給我聽的錄音檔是鬼打牆就是了
至於公司不讓我復職,亦不准離職,然後要扣發我離職證明這句話,是她希望我出面協調,和我在“對話上所運用的溝通技巧”,公司絕對不會有要扣發我離職證明這個舉動。而他希望我和他之間的誤會,過去就讓它過去,他會要求總行用最快的速度將我的離職證明寄給我,讓我可以去找新工作,過去就讓它過去,希望我別放在心上…!?
就這樣;他在電話裡對我說了一大堆,這種五四三的屁話!
語意溝通上的誤解?!對話上所運用的溝通技巧?!………這些是啥小
之後她還寫了一封E-mail給我;內容不外乎是一些什麼,過去就讓它過去、人不能活在過去、這樣會過得很辛苦、對於他人無心犯下的過錯,要懂的寬恕、要學會原諒,再大的風風雨與總有平靜的一天....祝我鵬程萬里、前程似錦………諸如此類的鬼話連篇!
幹…妳是在哄三歲小孩嗎?叫我懂得寬恕、學會原諒?那妳還我50萬來啊!寬恕是啥小…?我只知道報應啦…!
好啦~我承認我錢太多啦!我是白癡笨蛋智障加三級!只聽了妳的片面之詞,沒有去多方求證與求助,想都沒想就直接賠錢給客戶,這50萬就當作我是自己去買到雷曼債啦
二個月後,我離開了金融業,在現在這間公司找到工作。雖然現職的底薪和之前的公司又些落差,且沒有過去高額的業績獎金;但做的仍是我的老本行財務會計相關的工作;且這是一份穩定的工作,不用每個月為了業績而焦頭爛額、為了投資賠錢而向客戶鞠躬道歉!
我在新公司的試用期過後,也和公司的同事也更加熟悉了解,漸漸的和大家打成一片;尤其是我們的部門主管張科長;他是長我十屆的學長,同學校、同科系的直屬學長,就是他面試我進這間公司的,有幸在畢業後,在職場上還可以遇到以前學校的小學弟,科長真的挺照顧我的。
有一天我要下班前,看科長還在他的辦公室,走過去和他說再見後,就多講了兩句,和科長哈啦了起來。科長突然問我:我和之前公司的經理,是不是鬧得很不愉快才會離職?我很訝異的問科長:他怎麼會知道?他說,面試時所填寫的履歷表上,不是都要寫過去的工作經驗嗎?依照公司的規定,對於求職者的前一個工作經驗都要照會,他有打電話去我的前公司,找單位主管詢問我過去在那的表現。
但是;我被之前的經理批評的一無是處,她說我是因為和客戶有金錢糾紛,所以才離職的,而我在離職後還挾怨報復,寫信去總行誣告他!然後;科長打開他的電子信箱,把我前經理寄給他的一封E-mail開給我看!
那是我當初E-mail給前公司人事部長官,報告我和客戶客訴處裡始末,以及要求發放我的離職證明的信;但是內容已經被刪刪改改、加油添醋!這封遭到修改過後的信件內容,和我的原稿有很大的出入;我馬上在科長的電腦上,另開一個視窗,打開我的個人信箱、開啟寄件備份匣裡的原始信件,請科長比對。
科長收到的這封E-mail,完全的就是偽造文書!
現在是怎樣?一邊叫你要學著寬恕,放下過去;然後一邊在背後拿刀捅你?
科長叫我不要放在心上,過去就都過去了,他說他當時就覺得這種事太扯了,他很難相信;因為出來工作大家都會想要好聚好散,人都離職了,還要在後面說長道短的,講出來的東西多半都是胡說八道,會去講這些的人,心態上一定也有問題;而且如果前經理說得是實情,我怎麼還可能在這間銀行做了這麼多年,沒有被開除?加上公司當時真的很缺人,就讓我進來公司試試看;而事後我的工作表現,也證明他當初的選擇是對的!
科長英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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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房裡,在前經理他們夫妻進來後;我跟那個幫我做筆錄的警察說:我當時倒在地上,因為視線角度的關係看不到車號,然後警察在完成筆錄後就先行離去。
此時的病房裡,就剩下我和前經裡夫妻!經理她老公應該不認識我,他上前拉住我的手一直跟我道謝,謝謝我幫忙報警,救了她女兒一命;而經理就呆呆的站在病床後面看著我!
我問經理她老公:他女兒現在還好嗎?他說手術已經結束了,人也醒過來了,生命是沒有大礙;但是右手的無名指和小指截肢,加上臉部和耳朵的創傷,可能要很久才會復元,臉部整形手術的費用,會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就在我父母趕到醫院後,經理夫妻要先離開,在經理要出病房前,我把我的她叫住。我跟他說:其實我記得肇事車輛的車號,但是我不打算講,因為妳叫我要寬恕,學著原諒別人無心犯下的過錯;現在,我選擇原諒那個肇事駕駛,我相信他是無心撞到我們的,寬恕是你教我的,我希望你自己也能做到!
經理經近崩潰的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告訴我車號,讓我們可以去找他求償,這樣對我也是有好處的啊!
經理她老公很訝異的看著我們兩個人的對話,問經理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冷冷的說:回去慢慢問你老婆吧,我累了,我想要休息了!
隔天下午下班後,科長和公司的同事來醫院看我!此時我的前經理又來找我,這次她是自己一個人來。
我跟科長說:這位就是我之前公司的經理,就是寄過一封的E-mail給你的那位;而他女兒就是和我一起出車禍的那個女騎士。
喔~就是她喔,天底下怎麼有會有這麼巧的事啊!?科長帶著幸災樂禍的眼神看著前經理!
經理跟我說:他知道我對於,她害我賠了50萬給客戶這件事耿耿於懷,但是;我不能將我過去對她的怨恨,和這次的車禍混為一談,這是兩件事情啊,我隱瞞肇事車輛的車號不說出來,對她女兒不公平!
不公平!?
我也有受傷住院耶,而且妳女兒又沒死,坐幾個月輪椅、花點錢裝義肢、兩根假手指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其實有限,再多做幾次整型美容手術,還是可以回復舊觀的!只是妳要花不少錢就是了!
經理脹紅著臉,問我: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把肇事車輛的車號跟他說;不然;她賠還我50萬,我跟她講肇事者的車號,讓她可以去求償,這樣對我也有好處的,因為我也受傷住院,她找到人後我也可以索賠,他要幫他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公道!?
你一直問我車號,是想要找肇事者賠償,妳想要錢,這才是真的吧!!!
要賠還我50萬,然後我跟妳說車號?這是甚麼跟甚麼啊?利益交換嗎?
我最恨人用金錢來衡量所有事情的價值了!
我斷然的說:不要!!!妳女兒之後的整型手術費起碼500萬也不只,我賠50萬,換妳的500萬,我覺得我很值得!
我打開我媽怕我住院無聊,替我帶來的筆電,打開他在我離職後,寄給我的那封,要我懂得寬恕、學會原諒…鬼話連篇的那封信,指給他看。
妳還記得這封信嗎?妳有不是跟我說過,要懂得寬恕、要學著原諒嗎?我現在都有照著在做啊!如果你忘記了你曾經教誨過我的話,我可以把這封信回寄給妳複習!而且說真的…..寬恕是啥小?因果報應才是真的啦!妳以為妳在我找工作的時候,在我背後毀謗我,說的那些鬼話連篇,我都不知道嗎?妳偽造文書,修改我的E-mail後再寄給別人,這些缺德事情都不會有人跟我說嗎?
嗯!~~科長帶著不屑的眼神,對著我的前經理點點頭。
再者…我受傷住院的醫療費用5萬!
和客戶達成和解,賠償的金額50萬!!
看你後悔、難過、悲傷、憤怒的表情~~~無價!!!
我要妳每次在付妳女兒的醫藥費時,都會想到妳曾經對我做過的缺德事
就這樣;前經理掩面哭泣,奪門而出
雖然說我知道幸災樂禍是不對的,這樣嘲笑別人真的很沒有同情心,更何況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是在那當時,看著前經理離去時的樣子,我只能用兩個字形容我的心情“好爽!!!”
好啦!在此我承認,我真的不知道那台肇事逃逸車輛的車號;我當時被兩台倒在地上的機車壓住,加上天色昏暗與視線角度的關係,我真的看不到車號!
只是妳騙我一次,讓我賠50萬……我也騙妳一次,讓你心裡有一個疙瘩一輩子!這叫一報還一報
如果有人問我,這個世界上有報應這回事嗎?在這次的車禍之後,我會說:有!
我絕對相信因果循環,善惡終有報;只是不知道報應何時會出現、會發生在誰的身上、會用甚麼方式實現!
也是因為這樣,在這裡,我給前經理一個把疙瘩摳掉的機會,也給自己一個說謊騙人後懺悔的機會。
經理,如果妳有幸看到這篇文章,我在這裡告訴妳:我是唬爛妳的,妳被我騙了;我真的不知道那台肇事車輛的車號,請妳放下心中的一切吧
各位Mobile 01的版友們,如果你們有想要做功德,就幫忙轉寄一下我的這篇文章,看有沒有機會讓我的前經裡去看到,就當是做做功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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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的力量太誇張了啦……
這篇文章是我上個月出車禍住院,住院無聊時把我的親身經歷寫下來抒發,我之前是在別的地方發表;我今天請假去醫院回診,早上回診完到家後,一時無聊將這篇文章PO上Mobile 01,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我已經接到我前經裡的電話了。
她先問我是不是有在Mobile 01發表一篇文章?我文中敘述的是真的嗎?
我就像其中一個回文的版友說的,藉著這個機會和他和解,不然冤冤相報,要到甚麼時候才結束?
我很明白的跟她說:對於妳女兒的事我也很遺憾,我真的不知道車號,那些都是唬爛妳的,算是我對妳在我找工作時,妳在我背後扯我後腿的一種發洩啦,我在這裡跟你道歉,我這個舉動讓妳痛苦了那麼久,我是真的不知道車號,肇事駕駛的部分真的只能期待警察來找了;至於那50萬,如果妳願意賠我,就把錢匯到我還在你們銀行的帳戶裡,如果妳不要,我也算了;反正我對這筆錢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妳省下這筆錢,就當是我替妳女兒出的醫藥費好了!
結果~她甚麼都沒說,只有要我把這篇文章撤掉,她說我在網路上發文罵她,如果我不撤文,她要告我毀謗
各位~我上面的文中沒有提到任何人的名字,只有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做一個詳盡且確實的敘述,絕對沒有任何的加油添醋;如果她硬要對號入座,那也由得她了;要告我毀謗就來吧!
文~我是不會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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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想到我打發時間所PO的一段個人經歷,會引起如此廣大與強烈的回應,與過去所待那間公司的震撼,所造成的這一切我真的始料未及
我剛和我之前公司的同事吃完飯回來,她跟我說這篇文章不知道是誰轉寄給公司同事的,今天在公司很多人都看過,大家一看內容就知道是在說甚麼了,公司的氣氛一整個很奇怪,因為經理在我離職後所做的那些,我除了和我比較好的那個同事以外,我都沒有跟其他人說過,今天這個爆料資訊,造成他們心中很大的震撼!
原來她們的經理---竟然是這種人
我之前同事說經理今天下午躲在經理室裡都沒有出來,要下班的時候看她眼眶紅紅的,應該是在經理室裡面哭很久了吧;我之前同事說經理有向她稍露口風,經理說她要告我毀謗只是一時的氣話而已,如果我肯把這篇文章刪掉,然後去公司跟她道個歉,在公司同事前面演出一下大和解的畫面,經理應該會考慮賠還我50萬
刪除一篇文章+當面一句道歉 V . S 五十萬現金,我同事叫我考慮一下!
幹~~~又用錢來衡量我的人格,之前在醫院一次,今天又一次
今天下午在電話裡我已經向她道歉了,還想要我回公司和她演出虛情假意的大和解?如果我真的這麼做了,不就代表我前文中寫的都是騙人的嗎?而且她之後會在我背後,再去胡說八道些甚麼,我現在就都想像得出來了!
我直接跟我同事說:辦不到!50萬而已,又沒有多少,老子我賠得起啦
我買的股票連續漲三天停板就有了;雖然我知道目前的行情很難去期待連續幾天大漲的格局出現,但我寧願抱著這種樂觀的期待,也不要透過刪除這篇幹譙文的方式,與跟妳演出口是心非的大和解,從妳那裡拿回50萬啦;而且妳在我的記憶裡已經信用破產,列為拒絕往來戶了啦,鑒於妳過去做的種種,我還有可能會去相信妳的話嗎?
一個人,一輩子被騙一次,當一次白癡、笨蛋、智障加三級都嫌多了,我絕對不可能會再相信妳的二次的
唉~經過了五味雜陳的今天,我只能說:
1. 好的主管捧你上天堂,不好的主管踹你下地獄
2. 網路真的是無遠弗屆啊,我應該不敢再到Mobile 01來PO文了吧
肇逃車輛的部分就靜候咱們的波麗士大人的佳音了,祝妳女兒早日康復,復健順利;我想說的就這麼多了,我也不會再針對這些事與這篇文章發表後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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