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vacar wrote:
為什麼不是蓄意殺人?...(恕刪)
啊~大家的步驟都錯了!千萬不要喝醉了再去撞人!
不然在犯罪前先酒駕的話,還要躲警察的酒測,太麻煩了啦!
警察會抓喝酒後開車的人,但不會抓沒喝酒卻載滿車酒的人!
所以在台灣殺人的正確程序是:
1.買二瓶陳高放副座(為了避免被抓酒駕,所以先別喝)
2.保持清醒確認目標(尋仇最忌找錯人)
3.撞上目標物(如果想跑就跑,想賣車就賣車)
4.大口灌酒(這一定要在被警察抓到或自首前做)
5.無罪釋放(Welcome To Taiwan)
以上純屬搞笑,別參考啊~
唉...台灣的司法何時才能不再讓人民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