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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應改以終生監禁。



廢不廢死都各有優缺點...
但請問... 誤判怎麼辦? 斃錯國賠就算了???
思考全面點 少點情緒性思考會比較好
Dr.LDS wrote:
廢不廢死都各有優缺點...(恕刪)



誤判怎辦?

那該要加強司法人員的水準

怎變成懲罰受害者?

司法人員拿我們的薪水

結果誤判

然後人權團體就拿幾個誤判的例子 來要求廢除死刑

這倒底是誰的錯?

又怎不拿因為假釋 放出來後又犯案的例子 (陳進興就是一例)

要求多判處死刑 以便免放出來又害別人

我實在厭惡了 每次都拿個案來當成通案

寧願保護這些惡人的人權 而不管會不會危害好人的人權

這到底是哪門子的正義,哪門子的人權...

好像44個死刑定讞的幾乎都是誤判...............

所以不能執行死刑...

這種倒因為果的理論 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用我們的稅收去養那些死刑犯....

這我還真不同意

我覺得死刑該不該存在或執行 應該要由受害者家屬來決定.... 如果被判死刑的犯人 被害者家屬希望讓他關一輩子活著受罪 那就讓他繼續活著。 可是如果被害者家屬希望被判死刑的犯人被抓去槍斃,那就應該依法執行給個了結。 其他不相干的人在那裡吵人權這人權那的... 都是對被害者家屬繼續加害。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ok ,每年從你口袋拿錢養他們. 拿退休金養它們, 夏天有冷氣 冬天有暖氣.這樣夠人道.
of course ,你的後代子孫們也都要出錢, 反正養一輩子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前幾天不是才有個監獄的人員被你認為已經被監禁"無法"再傷害他人的囚犯刺傷了嗎?
雖然錯誤的政策 浪費我繳的稅 我很不爽
不過要我繳稅養這票天殺的死刑犯
我只是個凡人 要我有這麼寬大的心胸我辦不到
要終生監禁可以 不過不要拿我的血汗錢去養
我的怒力和辛苦不是為了這些人而付出的
火燒孤寮 wrote:
你讓一個死刑犯在獄中...(恕刪)



之前國外有個案例說受害者家屬還到監獄去為加害者禱告探望


最後死刑犯認錯了,並將身體器官全部捐出,死前還勤做運動就是為了讓器官健康可以捐出去,死前
好像還挺樂觀的....

不過原諒犯罪者不是受害者家屬的義務..1000人裡面有一個就不錯了
建議做一個"台版"的"奪魂鋸"遊戲
把殺人犯通通丟下去
會死會活全都看他們自己的選擇不就得了~
雖然殘忍了一點
不過我覺得在那種環境
壞人才能真正的覺悟-.-+
Dr.LDS wrote:
廢不廢死都各有優缺點...(恕刪)

至於誤判

我覺得這點可以放心

死刑可以在罪證確鑿時在判定

如果證據還不到一定程度
就不應該判死刑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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