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安全防衛隊 wrote:我不是說政府栽贓...(恕刪) 事實上這次的事件並不適用百貨公司專櫃模式(這部份好像要先申請)請不要再拿百貨公司專櫃模式來解釋了如果政府怕廠商撤資完全傾向財團那乾脆營業稅及營所稅都不要課稅好了阿前面還有人把營業稅跟營所稅搞混勒而且集團企業都有會計師協助會不知道會有這樣的問題嗎現在不是稅額的問題現在是未依規定開立發票被罰的問題該開立發票就要開這是很多小公司會犯的錯(難道小公司跑不掉就該死)這位大大要不要先去研究看看阿
GreatAustralia wrote:今天港商是來台灣賺錢勢必要遵守台灣法律才對! 說得好! 甚麼外商也好,到別的國家營商,就要遵守當地法律。不懂呢,就要聘用當地專才嘛...香港商人就是喜歡走法律灰色地帶,總是 "漏稅" 的。(在香港也是這樣子)你們有沒有議員之類的可以逼政府對付 Hang 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