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pank wrote:
如果火場的火勢大到灌水都無法稍減
消防員也不會衝進去的
警察當然要判斷歹徒有沒有槍才做下一步行動
貿然衝進去祇會被打死而已
救難人員的任務是去救人,不是去送死的
完全認同!!!!!!
所以問題一直都不在救災人員身上。
但消防局長或隊長(單一火場應該是單一消防局或該消防隊可負責吧),
應該是坐鎮火場,尋求任何可救援的空檔,
而不是說 哎呀火好大喔,等他小一點再說啦。我要去理頭髮了。
然後因為覺得火很大,衝進去很愚蠢,所以等火燒完了,再回到現場,
遇到罹難家屬質疑,就跟罹難家屬說,我不是來了嗎?你找我有什麼事呢?
甚至在廢墟中看見某故消防英雄的相片,當場流淚緬懷,一一細數此人的英勇事蹟。
而當媒體問此局長或隊長對火災的看法,他說"如果他們小心火燭,
就不會引起火災了,他們太輕忽火災的可怕了,希望他們能得到教訓。"
最後此局長或隊長發現家屬及現場群眾很氣憤,要他道歉,
他就開記者會說,"你們的聲音我聽到了,所以我一定會嚴逞失職人員以示全權負責。"
------ 換警察演一次
某雷霆小隊長帶領下屬四五人去攻堅。
發現歹徒火力強大,此隊長就說 "哎呀這樣出去一定有生命危險,
等歹徒把子彈打完再抓人吧,我先去麥當勞買杯可樂喝。"
等歹徒子彈打完,路人死傷數人,小隊長回到現場,
受難民眾問他說 "你去哪了,現在歹徒都跑了。"
小隊長說 "我不是來了嗎?你找我有什麼事呢?"
接著在某位身亡民眾身上發現以前殉職前輩的照片(原來此路人是前輩的好朋友),
當場流淚緬懷,一一細數此前輩的好。
然後媒體聞到血腥味蜂擁而至,問此小隊長的看法,小隊長說
"路人他們太不小心了,他們不了解子彈的可怕,如果他們繞道而行,他們就不會罹難了。"
最後此隊長發現大家都在罵他,就開記者會說
"你們的責備我全然接受,我一定會嚴懲我失職的隊員給你們看,還有希望那些路人能得到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