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901 wrote:竟然有人這樣浪費司法...(恕刪) 真是無言你一年到底繳多少納稅錢不要繳個稅金就無限上綱我這次沒提告哪來浪費你納稅錢不要以為自己繳個納稅錢就覺得特別了不起看不順眼就可以說那裏有你繳的納稅錢嗎?暈
看到這裏~~~我想樓主想要的是一個道歉而已吧..有種罵人...沒種出來道歉........是不是現在多數人的寫照...老師不是有教嗎...勿以善小而勿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看來很多人都忘了....(應該不會是沒讀書啦...現在大學畢業的滿街都是)我倒想請教什麼叫做浪費社會資源...怎麼定義的...如果這件事情告成了..變成判例...那大家在按ENTER之前是不是會多想想PO出來的文字是不是會傷害到另一個人..在這方面大家更會謹言.....相信出門在外更能慎行...如果有達成這樣的影響的話..還算浪費社會資源嗎...如果樓主有提告成功的話..一定要把這些影響說給檢察官聽....我想檢察官應該會很汗顏吧...下次要去警察局可以CALL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是麻豆人~~~
yes...我也覺得犯錯不分大小,有錯就該罰沒有偷十圓不叫偷,偷一千圓才叫偷的息事寧人只會讓對方食髓知味...........話說上次捷運設施..半夜三點在那邊給我測試火災警報...(測試滿多次了)響了半個小時沒停,那個比學校鐘聲還大聲我一個不爽打電話把消防隊和警察都call過來遠遠的看他們把喇叭剪斷..........這算不算浪費資源...附近也只有我們這戶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