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3737 wrote:年輕人: 拿到找回的 79元 + 成本 18元的禮物 = 得到 97元王頭家: 損失 97元 (根據物質不滅定律) 但是 勞力 心力 可換到 .......錢不滅 但是 會 轉移這次勞心 勞力 沒賺到3元價值賠97元 (79+18)我看成為 97 錢+ 3 價值= 100 元(錢+價值)做一個企業家 希望列損失越少越好但也希望 利潤越高越好故 該賺沒賺 =103元 (價值) @ 是可超過100元損失的'絕對97 (錢=錢)
我想各位都沒真正做過生意吧?拿假鈔來給我買東西是我最痛恨的!因為東西被偷只有損失東西本身的成本;但是用假鈔來買的話那你就是損失了1(成本的金額)+2(找出去的金額)+3(那張假鈔的金額),各位有沒有想到那張100元的假鈔現在在誰手上?老闆手上對吧!本來可以存進銀行的100元變成0元!那張100元假鈔怎會沒價值呢?那假鈔元本應該值100元阿!
一共損失179元關鍵是假鈔100由於是假鈔,所以找給找給年輕人-79被騙走的商品可賣21元,所以-21跟鄰居換100找給年輕人所以老闆身邊有21元,所以+21鄰居發現是假鈔要換回,所以-100加總:-79+-21+21-100=-179